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咋算?

烟台晚报 2018-06-24 09:51 大字

咨询:本人因受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邻居说这种情况可以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吗?本人工资该如何界定?因本单位设置了各种工资,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加班工资等,平时也经常会加班,基本上到手的工资在5000元,但是实际上公司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3178元)给我们交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按照平时到手的工资算平均值还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平均值?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咨询:请问2013年企业退休员工因病去世后,遗属补助费和丧葬补助费各为多少?

答复:烟台市2013年度因病去世的企业退休的丧葬费1000元,10个月的全省社平工资34920元。咨询:早产儿在毓璜顶医院使用保温箱住院,是否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根据《烟台市政府令第138号》文件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按上述规定参加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因病在毓璜顶医院住院就医,享受居民医疗保险二档待遇,具体的报销比例按照《烟台市政府令第13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按60%支付,毓璜顶医院住院起付线标准为800元。咨询:我父亲属于社保退休人员,家住牟平,在文登就医,没有转院证明。请问具体的报销流程出台了吗,需要去什么部门。

答复:根据烟人社规2017【1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除急诊、急救外,对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的,在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内平台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参保地审核后,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首先负担50%,剩余部分按规定结算;在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平台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流程:请持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原件、身份证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办。您可以根据上述政策和您父亲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关的手续。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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