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车用天然气实行市场调节价

烟台晚报 2018-06-15 09:35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包括莱山区在内,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自6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8〕54号)规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取消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物价局要求,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该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烟价〔2017〕101号文件同时废止。

新闻推荐

芝罘辛庄社区举办好家风传承会

本报讯(通讯员戚妍洁YMG记者钟嘉琳)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懂得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昨日,芝罘东山街道开展了“社...

烟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烟台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