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车用天然气实行市场调节价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包括莱山区在内,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自6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8〕54号)规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取消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物价局要求,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该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烟价〔2017〕101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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