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全面取消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本报6月11日讯(记者秦雪丽通讯员李薇薇)6月11日,记者从烟台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自6月1日起,烟台海关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企业在申报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时,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这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以来,海关在关检业务优化整合、减少企业通关环节方面的重要举措,将推进通关环节的“去繁就简”,使进出口企业更好享受海关改革红利。
原申报模式下,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企业需凭《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报关。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后,企业在申报时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一次申报,或者单独报关报检。选择单独报关报检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进口),或者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并填写代码“B”(出口)。
“海关取消通关单后,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性报关报检,报关手续更加简便!”山东朗越国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报关经理隋晓霞感叹。
据了解,2017年全年,烟台口岸通关企业共办理《入/出境货物通关单》约5.8万批,其中入境约1.4万批、出境约4.4万批。全面取消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后,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企业申报时间大幅缩短,对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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