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拟调整 两套方案昨日进行价格听证
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烟佳)22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对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调整销售价格方案进行听证。市物价局作为听证人主持了本次听证会,市城管局作为听证人参加了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首次作为听证人全程参加了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有1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包括消费者代表(从报名市民中随机抽取)、专家学者、经营者、相关部门(单位)代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此次价格调整共有两套方案,是为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加快理顺城市供气价格,完善居民用气价格机制”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实行“分步调整、逐步到位”的原则,在结合2017年以来的天然气供气形势及居民用气营销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的。第一套方案为: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含)以内,价格由现行2.68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上调0.3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16-336立方米(含),价格调整为3.58元/立方米,上调0.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336立方米以上,价格调整为4.47元/立方米,上调0.45元/立方米。第二套方案为: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内,价格由现行2.68元/立方米调整为3.13元/立方米,上调0.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420立方米(含),价格调整为3.76元/立方米,上调0.5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上,价格调整为4.70元/立方米,上调0.68元/立方米。(一、二、三阶梯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听证会上,参加人踊跃发言,听证人认真听取了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从听证会的各方代表发言来看,所有代表均同意调整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其中消费者代表同意第一套调价方案,专家学者、经营者、相关部门(单位)代表同意第二套调价方案,其他利益相关方提出在两套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折中方案,代表们还从用气安全、客户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很好意见和建议。记者了解到,阶梯气价以年为一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按规定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按一档、二档平均值执行。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在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基础上增加采暖用气800立方米,即方案一年用气量在0-1016(含)立方米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2.9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过1016立方米的,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3.58元/立方米;方案二年用气量在0-1110(含)立方米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3.13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过1110立方米的,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3.7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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