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冒充警察敲诈勒索, 被莱山公安锁定抓获,目前已被刑拘
本报讯(YMG记者李珑通讯员莱公宣)近日,两名男子使用伪造的假证件,冒充警察以“抓嫖”为借口进行敲诈,莱山公安分局通过合成作战锁定了涉案黑色别克轿车,将两名嫌疑人一举抓获。目前,两人已被刑拘。“根据我们的调查,你有很大的嫖娼嫌疑,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核查。”5月1日,68岁的谢大爷到莱山区某店购买洗衣机,半路被两名自称是公安便衣的男子拦住。两名男子向谢大爷出示了警官证、手铐之后,要求谢大爷出示本人身份证。
谢大爷对突然出现的两名“警察”的身份深信不疑,但他并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两男子称,“没有带身份证就无法证明你的清白,你需要缴纳1万元罚款。”
谢大爷年近古稀,平时遵纪守法,对“警察”要罚自己的款一事,也是深信不疑。但是,老人是外来务工人员,身边没有亲戚商量如何应对此事,面对眼前两名“警察”,谢大爷觉得这罚款得交,但短时间内他无法筹集这些钱。
两名“警察”见谢大爷如此为难,竟主动“减价”:“看在你是老人的份上,我们就收你5000元吧。”于是谢大爷与其中一名“警察”搭乘出租车来到某工厂,东拼西凑了5000元交给了该“警察”。随后,该“警察”与紧随其后的另一名“警察”驾驶黑色别克轿车扬长而去。
谢大爷回到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报警。
莱山公安分局初家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一方面,办案民警通过大量摸排走访工作,联系到了相关目击者;另一方面,分局合成作战锁定了涉案黑色别克轿车。与此同时,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在莱山区轸大路与迎春大街路口出现过。5月10日11时许,涉案车辆在莱山区轸大路行驶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查获,当场抓获嫌疑人李某、曲某。
两名嫌疑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李某还交代,他们先后在莱山区某地附近,多次以“抓嫖”为借口进行敲诈勒索。目前,李某、曲某已被莱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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