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怎么办?

烟台晚报 2018-05-11 10:45 大字

咨询:今年3月份从打工的公司离职,职工保险和医疗保险公司就给交到3月份。以前一直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是否可以继续缴纳农村医保?今年已经错过缴费时间怎么办?

咨询: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您讲的“农村医疗保险”,第138号政府令规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可补缴。建议:为了您在离职后,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能够无缝衔接,您可以在三月份离职后,将您的档案挂在劳动服务部门,继续缴纳职工社保至今年12月份,在9月至12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期内缴纳次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就可以了。咨询:刚刚办的社保手续,还没发卡。咨询2个问题:1.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疗报销,是连续交够6个月就可以,还是要到次年1月份?2、在外地就医,必须要先备案吗?如果是在外地急诊,如何处理?异地手续怎么办理?

答复:1、烟台市医保政策规定: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烟台市异地就医手续可分为异地居住、异地急诊、异地转诊三种情况。异地居住是指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的,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管理手续。异地急诊是指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员发生急诊,可将门急诊病历、相关检查结果、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符合上述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异地转诊是指居住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治疗的,应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由《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组织专家提出转诊意见,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保医师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确认后,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相关异地就医手续后,在省内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在出院时联网结算。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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