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烟台市执行2017版医保药品目录 西药中成药数量增加约19%

烟台日报 2018-05-10 09:2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军仁王洋)烟台市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自今年5月起开始执行《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药品目录》关系到参保人员治疗用药的医保报销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烟台市2017年版《药品目录》根据山东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相关规定确定,《药品目录》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凡例、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组成。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共4654个(含国家谈判的36种高值药品),其中,西药2337个,中成药2317个(含民族药111个),较2010年版药品目录药品数量增加约19%,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西药、中成药、医院制剂及目录外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区分甲类、乙类,甲类药品不设自付比例,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乙类药品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需设定自付比例,市人社局根据烟台市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及可承受能力,对参保职工、居民使用乙类药品分别设定了自付比例。其中,参保职工的自付比例分为5%、10%、15%三档;参保居民的自付比例分为5%、15%、25%三档。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时不分甲、乙类。

新闻推荐

区领导到门楼镇督导工作

本报讯4月30日,福山区领导李金涛、李忠、汪光祖等一行带队到门楼镇督导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和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并召开现场会议。门楼镇党委书记张海涛、镇长周建鹏陪同。李金涛一行实地查看了青...

烟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烟台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