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稳岗补贴开始网上申报, 过期申报视为放弃当年度申请资格
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姜超)今年,我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申报工作将于5月5日正式启动。为简化企业申报流程、提高审核效率,稳岗补贴申报工作仍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和查询,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和查询。
根据有关规定,莱山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辖区内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6%)、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
区内企业可于2018年5月5日10:00至6月15日16:00登陆指定网站(http://ytrsj.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单位服务-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进入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稳岗补贴申报项目,按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经核实无误后提交申请。一经提交后,信息将不能更改。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企业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
申报企业可在提交申请7个工作日后,登陆相关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企业,携带打印的《烟台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本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五类企业”认定审批表及有关材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资料,于6月22日前报送至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稳岗补贴工作出现新变化。首先,明确劳务派遣企业可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分情况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企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由劳务派遣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劳务派遣企业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且用人单位出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其次,明确部分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根据国家规定,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的,将视为放弃当年度申请资格。咨询电话:671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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