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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培训服务收费行为出新规

烟台日报 2018-01-31 11:35 大字

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1月30日上午,市物价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习机动车培训服务的政策法规,启动全市机动车培训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和规范工作。两部门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对协议签订不完整、强制服务乱收费、退学转学扣费多、学时制培训不落实等违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对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烟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于2016年6月放开后,驾培企业培训服务收费成为不少市民投诉的热点。据统计,2016年6月以来,全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相关的举报投诉245件,同比上升56%。重点查处了不正当价格行为10件,经济制裁19000元,同比上升3.5%。记者了解到,对于驾培企业培训服务收费行为,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有:收费公示不规范、协议签订不完整、强制服务乱收费、退学转学扣费多、学时制培训不落实等违规行为。例如,2016年6月,烟台市一周姓学员在某驾校缴费3900元参加C1培训,后又被要求缴纳考试费300元、指纹费100元、打卡费100元、场地适应费150元,但在协议里并没有约定。该驾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物价局责令其立即整改,退还多收费用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

2017年8月,毕姓学员在某驾校缴费3500元参加C1培训,课目一考试未过其他项目未学要求退学,驾校扣费800元。经查,该驾校与当事人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事项,物价局责令驾校退还多收费用400元,对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不是“放手不管”,更不是“放任自流”,物价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本着“关口前移,拓宽监管,提醒先行”的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研究制定了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规范,在保护驾驶学员利益的同时,将有利于驾培服务业健康发展。

在1月30日举行的“烟台市规范驾校培训服务收费行为推进会”上,公布了即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的《烟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规范》。

新规范要求,培训机构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对本机构所有服务(含代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要求培训机构招收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与学员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代收费等事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YMG记者徐睿通讯员志国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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