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 建立覆盖全区的法律顾问网络,群众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兴军)近日,我区印制《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法治平安和谐芝罘建设,结合“法律管家”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区每个社区(居民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向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我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建立覆盖全区的社区(居民区)法律顾问网络,形成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群众不出社区(居民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知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基层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区(居民区)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由区司法局牵头,在与社区(居民区)、律师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将社区(居民区)的原法律顾问或“法律管家”的原服务律师明确为该社区(居民区)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确定后,由社区(居民区)与律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执业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擅长纠纷调处;热心社会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从业记录。
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五个方面。为社区(居民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社区(居民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社区(居民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社区(居民区)依法管理。积极参与“六联六促”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护航”活动,为全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做好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社区(居民区)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德讲堂、法德共促会等方面的工作,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社区(居民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反映社情民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报所属街道(园区)司法所;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社区(居民区)组织、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及时向区司法局和街道(园区)报告,并提出法律意见。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主要有两种。现场上门服务。每月到社区(居民区)累计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远程即时服务。在社区(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法律顾问的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为社区(居民区)组织和群众提供互联网+远程即时法律服务。区司法局将制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检查工作台帐、听取社区(居民区)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整和奖惩。为方便辖区居民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各社区(居民区)在醒目位置均公示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居民可根据联系方式及时联系律师获得法律服务,如需面对面咨询,可联系居委会安排律师到社区(居民区)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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