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费

烟台晚报 2016-12-16 00:00 大字

□张凤英

1978年末,我结婚了,父亲对我说:“你兄弟姊妹都还小,你是老大,又是咱们家第一个大学生,希望你以后不能忘记娘家,每年给我300元钱。”听了这话,我掐指一算,每月需要给父亲25元。当时工农兵大学生工资只有每月36元,如果给父亲25元,我就只剩下11元,怎么养家糊口?于是我没有答应,和父亲讨价还价地说:“不行,我最多只能给20元。”父亲当时听了我的话很生气,大骂我是“不孝子”。

我怀着愧疚的心情来到单位,发工资的时候,偶然发现我们党委书记月工资300元,国家行政13级干部。我想我一定努力工作,争取早一日工资达到月薪300元。这样我就可能给父亲每年300元了,父亲就不会骂我不孝子孙了。

后来我从三线企业来到烟台芝罘区,在一个中专学校当老师。有人介绍我业余时间给夜校代课,每课十元钱,我答应了,于是等一个学期结算下来的时候,我就把代课费的一半寄给父亲,父亲收到钱,夸我是个孝顺的女儿。我心里美滋滋的。

1986年,为了帮助父亲拉生活的重车,也为了小妹妹的教育和前途,我将小妹妹接来烟台读书。虽然小妹妹只读了中专,但是她的吃穿费用、零花钱、书本费都是我来负责。父亲执意每月给我20元钱,作为给小妹的生活费,他说:“我不能让你妹妹感觉寄人篱下。”我答应了,心里却不是滋味。

1989年,小妹毕业回了老家,我的讲师职称评上了,工资涨了,于是我立即恢复了每月给父亲30元钱。每学期末赶上过年过节,我还会将在外面代课给的讲课费给父亲一半。这时候,弟弟妹妹都已经参加了工作。父亲来信说:“不是老子无情,是生活太窘迫,所以你结婚的时候逼着跟你要钱,现在弟弟妹妹都已经工作了,我也有退休费,你不用给我寄钱了……”看了这封父亲的来信,我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掉。

虽然父亲说不要钱了,但是我执意每月寄钱,而且数字随着我的工资增长而越来越高。到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的工资加上其他收入已经达到3000元一个月。于是我开始每月给父亲300元生活费。父亲那时候回到太行山老家,每次汇款单送到村里,父亲都会高调地跟别人说:“我闺女寄钱来了。”他很享受女儿寄钱的感觉,我也很享受去邮局寄钱的快乐。

进入21世纪以后,我每月给父亲寄钱没有增加,还是300元,但是过年过节,父亲生病,我都会几千元寄给他。弟弟妹妹家办喜事,我也是按千元计数。父亲来信说:“闺女的一片孝心,老父领了,你不用总是用钱来表示你的孝顺了,请有时间回来陪我说说话吧。”看了这样的信,我又一次泪流满面。父亲老了,他开始想念女儿的陪伴了。于是我千里迢迢回太行山看望父亲。父亲带着我走亲戚,并在村子里请大家看电影(请县城的放映队到村里放电影)。父亲说:“乡亲们,我养了一个好女儿,每月都给我寄钱,已经快四十年了。谁说养儿防老,女儿也能防老,乡亲们好好培养你们的闺女吧。”父亲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现在父母都去世了,我开始每月拿出300元存起来,等弟弟妹妹有困难的时候,从这里拿出支援。人家有钱人都做公益事业,我就在自己家建立一个慈善资金,支援弟弟妹妹的生活所需。另外,我现在每年给婆婆3000元钱,从拿不出300元孝顺父母,到拿出3000元给婆婆,这就是我四十年的生活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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