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特种设备 龙口市一公司被处罚

烟台日报 2021-11-12 07:54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军华 通讯员 丁怀建)记者从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一公司因使用的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且逾期未整改,被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龙口路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两台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两周后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该公司使用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且逾期未整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该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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