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烟台市转办第十一批信访件

烟台日报 2021-04-21 06:34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高少帅)4月20日,烟台市接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一批信访件,共计58件,其中来电49件,来信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2个区市,分别是莱阳市8件、龙口市7件、栖霞市6件、莱州市5件、海阳市5件、蓬莱区5件、芝罘区4件、招远市4件、牟平区4件、莱山区4件、福山区4件、高新区1件、龙口市和莱州市共同办理1件。加上前十批次转办的信访件,烟台市累计收到信访件429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58个。其中,涉水污染问题22个,大气污染问题17个,固废污染问题8个,噪声污染问题4个,生态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5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要求5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起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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