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三位董事长落马的烟台银行 离任一年多的原行长也被查了
6月4日,据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烟台银行原行长、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学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烟台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4年3月11日,山东烟台银保监分局核准石学东烟台银行行长任职资格。根据烟台银行2019年年报,2019年3月21日,烟台市委任命王建光担任烟台银行党委副书记,提名推荐王建光担任烟台银行董事、行长职务,石学东不再担任烟台银行党委副书记,不再推荐石学东担任烟台银行董事、行长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在石学东担任烟台银行行长的大部分时间里,与其搭档的董事长为叶文君。而叶文君在去年7月被查。
此前三位董事长相继“落马”
其实,这并不是烟台银行第一次出现班子成员“落马”。此前,烟台银行曾有三位董事长被查。
2012年初,时任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的刘维宁将价值4.3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取走后外逃,成为轰动一时的“烟台银行票据案”。随后在地方监管检查中,烟台银行原董事长庄永辉涉嫌受贿等案情逐渐败露。有举报材料称,庄永辉曾凭借烟台银行引入恒生银行等银行入股之机,利用银行资金购买银行内部股,获利1.5亿元。当年6月,烟台银行免去庄永辉董事长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当时的烟台银行董事会秘书秦鲁斌表示,在庄永辉等高管被免后,原烟台市财政局局长叶文君及原恒丰银行代行长孙才厚“临危受命”,将分别担任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19年7月,据烟台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烟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文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2月12日,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经查,叶文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叶文君被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根据烟台银行2018年年报,2018年10月,叶文君因退休原因辞去烟台银行董事、董事长职务,由吴明理接任。吴明理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行长。
此外,根据《齐鲁晚报》报道,2003年5月,烟台银行第一任董事长于行成在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期间,于行成13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烟台银行前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超过监管标准,为55.11%
4月30日,烟台银行发布了2019年年报。根据烟台银行2019年年报,2019年,烟台银行的营业收入为22.78亿元,同比增长21.75%;净利润为2.06亿元,同比增长0.49%。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9年末,烟台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2.97%,同比下降0.6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78.69%,同比上升50.4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2.7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30%。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9年末,烟台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为55.11%,高于50%的监管标准。烟台银行的前十大股东和持股比例分别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83%、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持股15.09%、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持股3.77%、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0%、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4%、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64%、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6%、龙口市佳美纺织有限公司持股2.13%、烟台泰鲁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9%、烟台市振华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1%。
烟台银行原名为烟台市商业银行,于1997年11月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2009年更名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烟台银行领导班子情况是,吴明理为董事长,王建光为行长,张孝伟、孙朋为副行长。(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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