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序号234
龙口市泛林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
龙口市泛林水泥有限公司
山东诺维科轻量化装备有限公司
QD1310120180025、QD1310120180024、QD1310120180022、QD1310120180023丛林集团有限公司
JN150410120180166、JN150410120180165丛林集团有限公司、张培良
JN150410120180168、JN150410120180170、JN150410120180167、JN150410120180169
丛林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张培良
JN150410120180162、JN150410120180163、JN150410120180164
丛林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龙口市丛林热电有限公司、张培良QD13(高保)20180010
建设银行1
借款人
名称
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2011-065、2011-074、2012-001、2017-041、2017-074、2017-075、2017-114、2017-117、2017-119、2017-126、2017-148、LKCL201702
龙口市泛林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龙口市泛林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威龙集团公司、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张培良、吕卫萍、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丛林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编号
原贷款行
2011-065、2016-CL001、2016-CL003、2016-CL013、2017-CL001、2016-CL-003、2016-CL-004、2016-CL008、2016-CL009、2016-CL010、2016-CL011、2016-CL012、2017-CL002
华夏银行
YT04(高保)20180032、YT04(高保个)20180032
华夏银行
YT04(高保)20180034、YT04(高保)20180034-1、YT04(高保)20180034-2、YT04(高保个)20180034
华夏银行
YT04(高保)20180033、YT04(高保)20180033-1、YT04(高保)20180033-2、YT04(高保个)20180033
华夏银行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龙口市汇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龙口市汇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龙口市汇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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