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烟交宣)昨日,市区治拥堵保畅通工作持续推进,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的曝光力度。
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
(一)204国道福山区回里镇西回里村路口
案例:2016年4月26日8时58分许,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肇事处,向左变更车道时,与柳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致王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302省道龙口市兰高镇青年科技园路口
案例:2017年2月4日22时20分许,高某驾驶小型面包车由南向北行至302省道龙口市兰高镇青年科技园路口处,在向西左转弯过程中与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后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路北侧沟内,造成两车损毁严重,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损坏,致杨某死亡,高某受伤。
(三)招远市辛庄镇丁家疃村桥东路口处
案例:2018年12月3日11时15分,孙某驾驶危化品运输重型罐式半挂车沿206国道由东向西行至辛庄镇丁家疃村桥东路口处,与顺行左转弯的孙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孙某某死亡。孙某未确保安全、雨雪天气未保持安全车速、不按车道行驶,负事故同等责任;孙某某违反标线行驶,负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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