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开展中秋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抓获2名醉驾司机

烟台晚报 2018-09-25 09:52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林芋竹通讯员崔建斌摄影报道)为预防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切实加大超员、超载、酒驾整治防控力度,9月23日晚,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组织、严密查控,联合特巡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统一行动,全力筑牢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密切配合,在龙口大酒店路口、秋林岗路口和检察院等路口、路段部署警力,对过往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严格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当晚8时22分,在大酒店路口,一名司机和执勤民警玩起了躲猫猫,任凭执勤民警怎么指挥,就是装作听不见,最后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体内乙醇含量为11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有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当晚9时40分,在检察院路口,负责蹲点守候的民警将一辆黑色轿车查获,在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时,这名驾驶员一直不配合交警进行吹气测试,两腮鼓得挺大,就是不见气体吹出,民警反复做工作,该驾驶员才不得已配合进行酒精测试。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体内乙醇含量为13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有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行动中,该大队采取固定设点和流动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设备进行测试取证,加大对过往车辆的检查,严格查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飙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协警实行“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绝不轻饶任何一位违法人员,全力整治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做好中秋节期间辖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执勤人员向驾驶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理释法,以案说法,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酒驾醉驾的危害,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

据统计,当晚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12起、醉驾2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36起,超载4起,擅自改型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32起,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欢度中秋佳节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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