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阳光海岸无预售证收取定金?, 市住建局答复住建民生热点,提醒市民买房遇到违规预售要举报

今晨6点 2018-09-21 10:47 大字

高新区力高阳光海岸无预售证收取定金、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开发区金胜小区是否能拆除重建?……自8月14日启动的城建工作“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活动启动已有一个多月,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局长信箱收到群众诉求55件,其中已办结52件,尚在办理3件。投诉诉求主要集中在房屋综合验收、房屋预售及合同条款、房屋质量问题等方面。烟台市住建局昨日对有关民生热点问题给予答复。

YMG记者邹春霞通讯员郎咸山

市民举报力高阳光海岸无预售证收取定金

主管部门提示:提供证据更便于查处

问题一:2018年6月-7月,高新区力高阳光海岸向公众发放宣传单,宣传自己的楼盘,当月通知有购房意向的人缴纳认筹金,房企自称会员费,又称“诚意金”。8月下旬选房,8月底缴纳定金。请问无预售证,违规收取认筹已经违法,现在收取定金,是否合理?市住建局:8月24日,我局曾接到力高阳光海岸的类似投诉,迅速组织工作人员于当日联合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工作人员前往力高阳光海岸项目进行调查,但因为没有有效证据,不能认定其有违规销售行为。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联合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工作人员对力高阳光海岸项目进行检查,该项目销售人员否认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楼座有对外销售并收取会员费、诚意金等费用的行为,并向我局提供了书面情况说明。由于检查人员无法从开发企业获取违规收取定金的有效证据,拨打您的预留电话时提示为空号,也无法从您那获取相关证据,所以难以认定其违规销售行为。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烟发〔2018〕22号),目前高新区商品房预售管理权限已下放给高新区。建议您看到此回复后,提供购房及缴纳“认筹金、会员费”等相关材料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进行投诉,我局将继续跟踪,一旦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立即查处。投诉电话:6922541、6631565。如广大市民发现违法违规预售的问题,欢迎大家向项目所在地的住建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尽量提供相应的证据,便于管理部门进行查处。也可向市住建局、市房产交易中心投诉举报,我们将虚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力争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投诉举报电话:

芝罘区:6225205、6217956;莱山区:6893617;高新区:6922541;福山区:6999678;牟平区:3397698;开发区:6370926;龙口市:8521525;莱州市:2093055;蓬莱市:5640077、5663252;招远市:8066660;海阳市:3237375、3227036;莱阳市:7225229;栖霞市:2723770;长岛县:3218125。

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居民楼能否拆除重建?

金胜小区暂无拆除重建计划

问题二:我是烟台开发区金胜小区的居民,小区有许多上世纪90年代建设的砖混居民楼,建筑质量都存在严重问题。住建局是否会同政府各部门对该老旧砖混结构小区进行拆除重建,给居民一个安全放心的家园?

市住建局:您好,关于您询问的老旧小区拆除重建问题,我们迅速责成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落实。金胜小区为上世纪90年代建设的砖混结构多层房屋,目前,开发区东区存在大量此类住宅小区(包括金东、晨光、旭日、银芝、丹阳、凤台等小区),该类房屋均按照当时国家相关规范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施工标准均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已纳入质量监督并验收合格。市民反映的金胜小区房屋现已使用20余年,前期根据居民反映,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曾多次对此类房屋进行现场检查,除发现个别部位(如悬挑阳台与墙体连接处)存在裂缝外,至今未发现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可以继续使用。另外,开发区东区老旧小区拆除重建问题由开发区成立的专门机构———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据了解,金胜小区暂无拆除重建计划。

小区施工5年今年交房至今没有验收

买房时一定将有关事项写进购房合同

问题三:本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在小区施工5年,盖了7栋楼,没有申请验收,一期工程分多个批次建设,至今没完成,第一批次交房已有两三年。该小区规划19栋住宅楼,一栋幼儿园,以这个速度还要接近十年完工。今年15号、16号楼交房,依然没有验收,我们业主权益该如何保障?市住建局:由于您没有明确指出自己位于哪个小区,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必须进行项目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项目,开发企业可以进行分期验收。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等有关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城建档案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单项竣工验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分期综合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进行综合验收的原因很多,不仅涉及建设部门,还涉及土地、规划、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部门,建设部门只能根据自身职责督促开发企业做好相关验收工作。在实践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依据是与购房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增强法律合同意识,将有关事项写进合同条款,出现纠纷争议时,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万光金地佳园一业主幕墙渗漏雨水倒灌

市质监站协调开发企业重新整改施工

问题四:我于2016年9月26日购买了芝罘区只楚路124号的万光金地佳园某楼某室,自2017年入住后就发现只要下雨刮南风,水就从窗户的顶面和侧面倒灌,墙体浸泡,新装修的内墙脱落,地板浸泡,物业公司自去年迄今多次维修无效,请求帮助彻底解决。市住建局: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市质监站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万光金地佳园某楼由烟台市万光城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烟台市万光建筑有限公司施工,2015年4月竣工验收,目前仍在保修期(外墙渗漏保修五年),某室处于该楼幕墙最下端,幕墙外框与墙接触的密封胶及玻璃幕墙密封胶开裂,幕墙顶部封闭不严,下雨时雨水沿着幕墙流到某室窗台引起倒灌。物业公司多次维修,因只在室内打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渗漏倒灌问题。为彻底解决雨水倒灌问题,让居民能够放心居住,市住建局立即约谈了烟台市万光城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督促开发企业积极履行保修义务,要求彻底查清倒灌原因,拿出有效维修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倒灌问题。开发企业提出将原有外墙框胶及发泡全部剔除,重新发泡打胶;将原有外装压线拆下,将压线槽口及内部拼接处注入硅酮耐候胶,再将压线装上打胶,所有外面拼接缝按照幕墙规范要求重新打胶;所有幕墙下部加装彩钢件披水板,通过上述密封、引流的方式避免雨水倒灌。下步,我局将安排市质监站持续跟踪,督促开发企业按照维修方案尽快完成施工,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雨水检验或淋水检验,确保彻底解决幕墙漏水倒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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