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7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 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海滨小区 21 楼北户商住楼建筑面积 332.36 平方米,10 楼车库建筑面积 20平方米以及龙口市经济开发区龙海路南振兴路东商业楼 4 幢建筑面积 1298.52 平方米。竞买保证金 10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2017年12月 12 日 11:00 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龙口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607230020100044701),并于拍卖会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6289999 18663801178 徐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 58 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18653518925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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