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假期交警休班,结果一上路就被查了 三天小长假交警查处酒醉驾181起
本报讯(YMG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交警宣 摄影报道)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烟台交警继续严厉打击酒驾违法行为,以主要路口为中心,划定多个整治区域,采取定点设卡、多点查处、流动执法等方式,灵活变换整治地点,让酒驾违法行为无迹可循、无空可钻,确保精准打击,共查处181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4月3日晚,烟台交警五大队正在辖区海越路与学府西路交叉路口执行夜查行动,发现学府西路由西向东开过来一辆黑色的SUV轿车,驾驶员发现前方路口有执勤交警和警车时,明显慌张了,一边减速一边试图掉头,执勤交警当即拦截了这辆车。两名执勤交警上前,一拉开车门马上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而此刻车上只有驾驶员一个人,交警意识到这名司机喝酒了。果然,执勤交警使用酒精测试仪测试后发现,驾驶员酒精含量为90mg/100ml,超过了醉驾的标准。
交警询问得知,司机李某家是海阳市的,在高新区揽了个小工程,平常也是不敢酒后开车的,今天忙完活,自己寻思着眼下正值清明节首日,又是大晚上的,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哪知道在临近路口发现了执勤交警,顿时后悔不迭。
执勤交警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在对司机实施告知程序后,依法带司机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等待这名醉驾司机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同一晚,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19时30分许,民警对一辆红色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是4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该驾驶员当天晚上喝完酒,认为疫情期间碰不到交警,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没想到被值班民警查个正着。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着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扣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4月3日14时49分,莱州交警大队在文泉东街钟家疃路口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普通三轮摩托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让其靠边停车,与其交流过程中,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口中散发着酒气,有酒驾嫌疑。
经查,该驾驶员未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且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准驾不符,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6mg/100ml,属于醉驾。莱州大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烟台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如果喝酒了,请务必放下手中的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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