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救助款咋被房东领走?” 莱州六旬姜农2000元救助款盼了一年无踪影

烟台日报 2021-05-13 08:29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纪殿国)近日,莱州市驿道镇鹏周村(原周家涧村)的周希坤向“烟台民意通”6601234反映,去年3月,他在育姜种时,因用电不慎引发火灾,价值1万多元的姜种以及租来用于育种的民房被烧毁。当地镇政府表示要给他2000元临时救助款,周希坤把银行卡号、身份证信息和相关材料送到镇政府,却至今没有拿到救助款。

育姜种用电不慎

引发火灾损失惨重

莱州是大姜的重要产地。今年60岁的周希坤是众多姜农中的一员。“我租了本村村民的6间民房育姜种,育姜种需要用火、用电。去年3月25日遭遇了火灾,三四千斤姜种和租的房子被烧毁。消防队调查结论是给姜种加热的暖风机短路引发火灾。”周希坤告诉记者。

“这次火灾损失很重,被烧的三四千斤姜种就价值1万多元,六间民房的门窗和上盖都烧了。为了修房子,我还欠下2.5万元的债务。”

突如其来的火灾,让周希坤陷入困境。

镇政府要发救助款

老人填表提交银行卡号

周希坤的遭遇引起大家的同情。“火灾发生大约一个月后,驿道镇政府说要给我发2000元临时救助款,来补助我的损失。得到这个消息,我感到很高兴,这是上级对我的关怀与照顾,我非常感谢。”周希坤说。

“我和村会计一起去镇政府填表,把银行卡和身份证号都交给了镇政府。当时是一个姓于的女同志接收的这些资料。”临时救助款给困境中的周希坤带来了盼头,从此他隔一段时间就去查一下自己的银行卡,看救助款是否到账。

补助款一直没到账

却到了别人手里

表交了,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也提供了,但临时救助款却一直没有影。“到了去年年底,这2000元救助款还没到账。我就去镇政府问,镇政府说钱被领走了。”周希坤很纳闷:“是谁领走了给我的救助款?”

“后来经落实,这2000元救助款,到了我租民房的房主手里。”周希坤告诉记者:“村会计带着我去的镇政府,在镇政府当场填的表,提交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怎么钱最后能到了别人手里?”

为了这2000元临时救助款,周希坤多次找镇政府、村委以及分管的片长。“王片长和副镇长商量,认为是发错了。让村支部书记、会计和我一起去找房主退钱。”周希坤说:“房主不退。他认为这是救助他的,因为他的房子被烧坏了。但是房子修好了,是我借债修的。我是最终的火灾受害者。”

镇政府答复协调房主退还

或者再次申请补贴

2000元救助款究竟是发给谁的?提交了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钱怎么又到了他人手里?12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莱州市驿道镇政府。“原先是给周希坤补贴,但在损失界定过程中,村干部没有界定明白,可能出现错误,认为两方都有损失,补贴就给了房主。”驿道镇政府徐镇长告诉记者,“我们正在协调处理此事。一方面协调让房主把钱退回来,因为他们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房主的损失由周希坤赔偿;另一方面,实在不行,我们就再申请一次救助,两边都给补贴,毕竟两方都有损失。”

对于此事的进展,“烟台民意通”将继续关注。

记者短评

村民遭遇火灾,镇政府给予补贴,这是一件扶危济困的大好事。2000元受灾补贴款不算多,可对于受灾户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对群众生活的关怀。

但此事件中,因为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补贴对象“张冠李戴”,致使受灾群众长时间拿不到救灾补贴。在后续发现工作失误后,基层干部也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受灾群众有怨言也是理所应当。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把“好事”办好,群众才会为基层干部叫好。出现失误不可怕,应及时纠正,让群众满意,真正体现基层干部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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