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破产案件持续增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以高质量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郭宏伟 报道
本报烟台讯 3月2日上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法院破产审判情况,发布烟台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和八大典型案例。
“2018年至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破产审查案件173件,审结174件,新收破产案件133件,审结93件。其中2018年新收破产审查案件54件,审结50件,新收破产案件26件,审结7件;2019年新收破产审查案件27件,审结26件,新收破产案件26件,审结9件;2020年新收破产审查案件92件,审结98件,新收破产案件81件,审结77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解乐范介绍,近3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新旧动能转换主线,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特别是自开展“执转破”工作以来,烟台市法院按照“本院审查移送、基层法院管辖”的原则开展“执转破”工作,通过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实现财产线索信息共享,妥善化解一大批执行积案。截至2020年12月,共审查移送“执转破”案件5件,因破产程序概括性执结完毕个体执行案件近120件,成效显著。
随着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深入开展,破产重整程序日益成为某些生产手段滞后但仍具有经济价值的企业“凤凰涅槃”的重要手段,2018年至2020年,烟台市法院共受理19件破产重整案件,审结10件,其中莱州法院审理的庚辰球墨铸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龙口法院审理的丛林集团有限公司及二十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分别入选2018年度、2020年度山东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而随着烟台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僵尸企业”退市处置成为重点工作。对此,烟台市法院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截至2020年底,全市法院共受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31件,审结20件。
烟台市法院还将繁简分流机制引入破产审判,构建分类处置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截至2020年底,全市法院共适用简易快速审理机制审结破产案件21件,平均办案周期62.71天,大大缩短了办案用时。
“下一步,烟台两级法院还将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破产和解等程序的运用,积极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庭外重组与庭内和解的方式化解债权债务,避免进入破产程序。同时,严格把握破产受理条件,审慎审理破产审查案件,甄别企业破产原因,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破产程序化解企业债务危机。”解乐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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