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埠初期的登莱青道道员潘霨

烟台日报 2021-01-04 09:49 大字

□杨 潜

清同治元年十二月(1863年1月),卸任天津知府的潘霨抵达烟台,接替被清廷免职的崇芳,出任登莱青道道员兼东海关监督;同治七年(1868)擢升山东盐运使兼署按察使。潘霨任职登莱青道近五年间,锐意开新,在口岸管理、城市建设、安定百姓等方面都有不俗的建树,是烟台开埠后为城市发展做出奠基性贡献的人物。

修订口岸税则

潘霨到任伊始,即以灵活的对外交涉手腕,妥当处置因法国人强横跋扈以及崇芳办理不当而导致的“烟台租地案”,平息了这场久而未决的外交风波,也使法国殖民者的凶焰有所收敛。

潘霨接篆之时,登莱青道衙门由莱州移驻烟台尚不满一年,百事待兴。海关事务尚未走上正轨,对重中之重的征税事宜,前任崇芳虽曾加以整顿,将各海口厘局改制为“关”,以烟台常关统辖山东五府十六州县二十三海口,但税收事涉各州县利益,加之点多面广,鞭长莫及,故各海口征收混乱、偷漏瞒报的状况未能根治,税额也未达到预期。

上任之初,潘霨亲往各海口或派出幕僚分赴各地核查实情,各海口官吏由道府衙门委任,统一事权。他在上报的禀帖中称:“文登县之威海口及荣成县之俚岛口、石岛口,民俗强悍,动辄聚众滋事,已成积习,征收税饷情形掣肘。余如黄县之龙口、即墨之金家口、胶州之埠塔头,向称大口,前年被匪窜据(指1861年捻军攻入胶东),尚未复元,税饷大为减色。此外,蓬莱、掖县、昌邑等处数小口,征税甚微。查登莱青三府,三面皆海,土脊民贫。中稔之年,所植米、麦、杂粮不敷本地食用。一遇歉收,粮价腾贵,力作小民立见饥馑。缘海滨广斥,向非产米之区,民间食用大半取给于外来客贩。各海口向系禁止粮食出海,委系有进无出。”有鉴于此,原由户部颁发的税则以及按天津钞关章程征税,并不适用于烟台实际情况。因此,潘霨便提出修改税则的请求,其要点:粮米为烟台转口贸易的大宗商品,议税应参照临清关稍减;另外大宗货物如大豆及豆饼,也多为从他处贩运而来,议税比照山海关稍减;其余日用品等货物,亦根据实际状况议税。潘霨还将进出海口的货物开造清册,上报省税厘总局。

东海关常关受山东巡抚衙门和三口通商大臣衙门双重领导,更改税则并非小事,须报经清廷批准。同治二年五月,山东巡抚阎敬铭会同通商大臣崇厚上折允准后,新税则于六月初九先由烟台海口施行。至七月初一,其余大小海口一体遵办。修订后的税则因地制宜,兼顾到各地物产、交通远近等不同情形,减少主要商品的抽征额度,提高贸易互通的积极性,使得口岸贸易日渐活跃,也推动了烟台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烟台开埠后,通商口岸并未同步设立洋关税务司,港口管理权和外国进口商品税项征收先由烟台常关办理。因中方无翻译人员,难以与外商直接交涉,征税不便,前任崇芳采取的权宜办法是请英国、法国驻烟领事代为雇佣洋人协办。潘霨上任时,由总税务司赫德派来的英国人汉南也来到烟台筹办洋关。在成立东海关税务司之前,汉南即协助潘霨对口岸管理进行整顿。他们经过会商,制订《烟台口东海关章程》和《船只进口章程》,于同治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由东海关常关正式公布。这两个章程的出台,改变了以往港口管理混乱无序的状况,可视为海关正规化管理的起点。值得注意的是,《船只进口章程》中明确规定:“凡船舶进口载有砂石(压仓之用),不得任意倾入港内,也不准利用小船倾入外港。如违定章,每次罚船主银不过200两。凡遇节假日,水手不准登岸。倘有滋事破坏物件者,须由船主赔偿,并罚银50两整。”同时,要求外商来中国进行跨国贸易活动时,必须遵守口岸法规。同治二年二月,汉南被任命为东海关首任税务司,并开始组建税务司署(又称“洋关”)。自此,东海关始有洋关与常关之分。次月,东海关税务司署正式对外办公,专门负责洋税征收。

兴建基础设施

烟台开埠前并无城区,除沿海一带间有零散村落,只有两处人口密集之地:一为久已废置军事防卫功能的所城;一为以天后宫为中心的商业集市,东西不足一里。开埠后,不仅国内劳动力大量流入,外国人亦纷至沓来,土地价格倍增,交易频繁。前任崇芳被免职的导火线,乃起因于英法两国领事欲租用同一地块而各不相让。有前车之鉴,为避免土地纠纷,潘霨到任后随即出台《烟台租地章程》,中外商民均一体遵行。该章程客观上也体现了对国权的维护。

烟台这座城市的发展,无疑是依港口而兴盛。辟为开放口岸之初,这里只是一个天然码头,装卸货物方式极为原始。随着口岸贸易量的增多,迫切需要修筑海关码头,但因资金等诸多条件的限制,码头建设一直被搁置。直到同治四年(1865),根据东海关的呈报,总税务司赫德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山东巡抚阎敬铭会商,上奏清廷允准,在烟台山西侧开始建造海关公署、专用码头及附属设施。这两项工程于次年竣工。其中,海关码头全长257米,东西走向突堤式,码头主体用长方石条砌成,最大水深近5米,靠泊能力为500吨,码头的配套设施在当时亦属先进。

海关码头建成的当年,又启动了另一项海港重要设施——灯塔的建造。这座建在崆峒岛最高处的灯塔,原本由潘霨倡议和筹款修筑,但因常关税收连年支应军饷,结余无几,建设资金不足,工程时断时续。最终在赫德等人的帮助下,于同治六年(1867)三月建成使用。灯塔以第二任海关税务司卢逊的名字命名,故称“卢逊灯塔”。

烟台港口的辐射范围广阔,腹地物产资源也十分丰富,但陆路、水路交通不畅,运输能力低下。即使港口至周边州县,也多为崎岖山路,主要依赖牲畜和人力运输集散物资。同治五年(1866),潘霨为改善口岸至内地的交通条件,征用大批人力物力修整了烟台至黄县的道路,使这条山岭沟壑中的小路变为烟黄大道,可以通行较为大型的马车,运输能力提升明显。后来,因缺乏资金进行日常维修,一遇山洪道路损毁严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港口集散能力不足的问题。

开埠后,烟台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商业、居民区快速扩张。在同治五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的奏折中可见烟台城建的端倪:“新盖房屋万余间,争相购买,尺土寸金。偏东之烟台山麓,又为外国商人指租,建盖洋行及各国领事公所。人烟稠密,隙地几无。”可以说,这是烟台的第一轮“房地产热”。在潘霨任期的几年中,烟台由“海隅僻处”很快变身为繁华之地,“各路巨商云集,顿添行铺数百家”,成为以商业、运输业为主体的经济重镇。另一道风景是依山傍海的西式建筑大量出现,如烟台外商会芝罘俱乐部就是这一时期建造的。

整饬兵备防捻

烟台为海防要地,整饬兵备以保境安民,乃是登莱青道的职掌所在。至同治年间,发轫于安徽的捻军愈加声势浩大,已成为清廷的心腹首患,山东也变成争逐战场。咸丰十年(1861)秋,李成、张闵行曾率捻军一部入莱阳、招远、蓬莱,分兵三路进攻登州府属各地。他们围攻蓬莱未能得手,随后攻击福山、栖霞,一度兵锋进至芝罘通伸岗,威胁烟台口岸。捻军再转向东进宁海、文登、荣成境内,纵横半岛两月有余,给登莱青三府各州县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捻军作战惯于使用骑兵与清军争锋,长途奔袭,行踪飘忽。各地对付捻军的主要手段是“坚壁清野”,烟台亦不例外。鉴于前次战祸未远,为防患于未然,潘霨大办地方团练,饬令登莱青三府各州县在加固城墙的同时,在外城、山隘、要道等处,大规模修造圩子,即石围子或土围子。此防御工程的垒筑,依据地形地理条件,或筑成“长城式”,或筑成“环状式”,以阻断、迟滞捻军作战行动。

烟台口岸为“中外贸易之处,无城廓”。为防御捻军攻城,在城区东西两侧,分别修筑两条石头圩子,尤以西圩子为重点。石圩子由福山知县吴恩荣督建,可谓尽其所长。吴于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任知县,并非出身科举,原是府衙小吏,靠历年捕盗剿匪,特别是被委派在济南府城外围挖壕筑圩、抵御捻军有功,获原山东巡抚谭廷襄保举而派任福山。洪钧为其撰写的《吴公墓志铭》记载:“旋以捻氛不靖,创建烟台石圩,并捐资备炮位。”烟台西石圩子北起海岸,南至今南大街处,长约近千米,成为一条颇为坚固的城防。同治四年(1865)一月,捻军大部再入山东,莱州全境戒严,潘霨饬令府县妥备城中防务。四月间,潘霨闻知捻军进入日照,随即会商外国驻烟领事,渡海赴崆峒岛勘察,选定空地一段,在高处预设瞭望塔,以作万全之策。次月,又在石圩子间隙设置炮台。九月,在福山县辖内实行严厉的十家牌法(保甲制度),强化民间社会管控。其法“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正”,规定牌上注明各家丁口、职业、籍贯,轮流巡查。一家隐匿盗匪,其余九家连坐。并在保甲中拣选精壮者充任团练兵勇。本年,捻军虽未入境,但全民皆兵之势,盗匪难以藏身。当年九月,捕获隐匿于蓬莱县的奉省匪首刘霞光等三人;十二月,宁海州又拿获奉省偷渡马贼头目连荆山等三人。

同治六年(1867)夏,经重新整合的东捻军数万人马突破运河防线,深入胶东腹地。他们虽攻势迅猛,忽东忽西,却一步步落入清军预谋的“彀中”。刘铭传、潘鼎新等人建议李鸿章将东捻军“挤入登莱海隅,趁势围逼”,故捻军东渡胶莱河后,清军主力并不急于追击。其后,捻军一部被清军偷袭于平度城外,受到重挫后向莱阳、莱州进发,登、莱府属各州县军情告急。捻军分兵数股,转战于招远、黄县、栖霞、蓬莱等地,欲攻城掠粮。各州县均防范严密,或凭坚城固守,或乘隙出击扰敌,使捻军作战目的难以达成。潘霨深知防卫烟台口岸的重要性,禀告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从天津调来一支装备火枪的清军精锐部队,与烟台原有勇营一起布防于城区周边山隘、交通要地;又饬令福山知县吴恩荣,调集地方团练武装予以协防。潘霨与英、法两国领事会商,请其海军舰船屯聚芝罘湾,形成强大的军事威慑力量,以策万全。

潘霨在《韡园自定年谱》中记载:“六月初三日,文登报,莱、海遍地是贼,并有直扑郡城之说。同邓副将(天津勇营管带邓启元)至石环窑(似今世回尧)安营。初六日,亲带津勇、福勇至宁海口(奇山南麓要隘)、张八口分扎四营。此为烟台东南门户,山势巑岏,极其高峻。十三日,贼逼通绅岗,邓副将击退之,拿获捻首陈之林,贼退窜钜齿山(牙山)。二十七日,登州府暨福山县报,境内肃清。”随着清军包围圈不断压缩,捻军不得已退出登莱地区。同治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从山东境内突围的捻军残部在苏北一带被清军围歼,赖文光被俘。至此,东捻军全军覆没。

同治七年(1868)三月,潘霨因防卫烟台得力,奉旨赏加布政使衔。此前,他已多次获得朝廷奖赏:同治五年七月,奉旨赏戴花翎;同治六年一月,特旨赏加按察使衔。潘霨办事干练,足智多谋,在督率属官、稽查赋税、理断词讼、整饬兵备等军政事务的处理上,可谓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早在同治四年,潘霨就以办理东海关大见成效为由,保举一大批官员,并获得清廷允准。其中,奏奖吴恩荣以同知、直隶州知州在任候补,后吴恩荣出任济宁直隶州知州;福山海口巡检黄兆麟,请以应升之缺升用;协办海关征税的候补知县何毓福、江瑞采等人,请以遇缺即补,他们后来先后实授知县。

应对蓬莱教案

办理山东地方对外交涉是登莱青道衙门承担的重要职责,道员是具体执行者。烟台开埠后,根据条约规定,凡进入山东及北方各省通商、传教、游历的外国人若走海路,必从其口岸入境,依例由驻烟领事发放执照,道府衙门加盖关防,此为日常事项。遇有一般性中外交涉事项,各国领事也须先与登莱青道衙门沟通筹议,道员则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呈报。

潘霨任内,蓬莱、栖霞各发生过一起影响较大的教案,其中“蓬莱教案”又引发出一些连锁事件,处理过程长达近三年。

美国传教士梅礼士租赁蓬莱乡民空置房,原已达成合约,当地士绅因反对洋人传教而进行阻拦。这本是一起民间纠葛,却闹到了中美两国最高层面。同治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下简称总署)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咨文中称:“据登莱青道禀称,美国教士梅礼士往登州府传教,现因新教士来府无屋居住,议租东门外黄敬宗空油坊一处,疑为绅衿阮廷珍等从中阻挠,请出示晓谕该绅士不得从中拦阻等情。”潘霨认为梅礼士租赁民房可行,但蓬莱士绅们的反对透露出地方官员的态度,故请示山东巡抚和三口通商大臣。两衙门都不敢定夺,对待此事的处理意见也不一致,便再上报总署。总署以“今美国教士欲在登郡租房,既非通商口岸又与民情不恰,显有强租情弊,核与条约不合,碍难核准”,驳回登莱青道与三口通商大臣所请。恭亲王奕?还就此事照会美国驻华公使馆。美国公使蒲安臣于七月十九日照复总署,称:“七月十五日接到贵亲王照会,内开山东巡抚咨称,美国教士梅礼士欲租蓬莱县孀妇黄张氏东关房园一处,六月十八日领着泥水木匠硬拆房园修造,不服理说等情。亦以英国领事照会开称,租主情愿,不料绅衿阮廷珍等不准出租等语。”对此两种说法,蒲安臣已指示美国驻烟领事速去调查详明,再行回复中方。蒲安臣认为总署来文中指责梅礼士“欺凌孤寡”不合实情,请求“必须彻底查明,未可据一面之辞而遽为悬断”。美方显然不想把事情弄大,以免节外生枝。

美国教士在蓬莱的传教始于烟台开埠之前,他们筚路蓝缕、举步维艰,官府既不欢迎也未严拒驱逐,却被以儒学立命的乡间知识阶层视为洪水猛兽,仇教活动多由他们发起。奚尔恩所撰《美国北长老会山东差会史》记载:“梅礼士在失望之余向领事申诉说,中国人拒绝出租或售卖房屋,违反《中美天津条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当梅礼士赁到房屋并要进行整修时,工人们却受到警告不得为外国人干活,迫使梅礼士自己动手带着佣人进行整修。有一个星期天,他们(指蓬莱士绅)企图放火烧房,梅礼士与狄考文带着手枪在屋里睡觉。”

尽管此事升级为国家间的交涉,事态发展却未缓和。登州知府指使蓬莱知县勒令梅礼士搬走,将房园交还原主,并要求美国驻烟领事通知梅礼士到县衙过堂受审。几经周折,这一案件由英国领事和一名中方推事共同裁决,最终大体达成协议:梅礼士退还其租赁的房屋,由知县帮助梅礼士另行租赁一处庙宇。

潘霨作为道员,尽管有对外交涉之责,但若协调不成,其权力影响也是十分有限的,能尽的职分常常是息事宁人而已。梅礼士事件的余波不断,当地士绅对传教愈加敌视。同治四年,传教士高第佩买到一处住房,再次激起蓬莱士绅的“反洋教”情绪。美国领事忧虑事态扩大,赶到登州府城处理,也未能平息一轮接一轮的风波。从同治五年六月间中美外交照会文献中,可知这一时期的中美纠纷之严重。

五月二十八日,美国军舰到烟台。次日,舰队副将和驻烟领事拜会潘霨,要求他致函登州府查办美国墓地被毁等事。潘霨不敢自作章程,以租赁房屋案已了结为由,敷衍了事。他深知,弱国的外交须以权变灵活为要旨。前次梅礼士租赁事宜,他的变通处理得法,却被总署驳回,以致留下今日之患。晚清办理涉外事件,官员即便实心办差,也动辄得咎。诚如李鸿章之手段老辣,也时常被清流劾议,讥其有辱国格。此次,美国人来势汹汹,大有新恨旧怨一起了结之意。果不其然,数日后军舰停泊蓬莱,该副将率兵百余人入登州府衙问罪,恫吓知府欲拿获拦阻租房的士绅。“副将陶口称:承水师提督命到此巡防。并说美国茔地屡次砸坏,今四年久,何以总不严办一人?当即拿获砸碑之人,罚出银二百两以修茔墓,使知儆诫。再后出示管保,不复砸坏可也。至租屋之事,须照条约第十二款刻速办理;如有舞弊滋事拦阻,即应严拿拦阻之人讯办。”可见其美国军人之凶悍。登州知府予以推脱,声称此事要禀告潘霨办理,只答应美国人饬令蓬莱知县拿获砸毁墓碑之人。在随后双方交涉中,潘霨依旧施展拖延之术,答复美方:“俟咨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同贵国驻京大臣查明核饬办理。”潘霨把“烫手山芋”踢给了总署。美国公使馆参赞卫廉士在外交照会中曾声称:“贵亲王来文,为美国与贵国保守条约和睦日敦至居等语,劝将此言详思细度可也。若地方官尸位推诿,案悬有年,尚未办复。此生事端,系地方官自致,非应关向驻京者是问也。本大臣在华多年,凡事皆按情理二字做去,从未有好为生事者,谅贵衙亦素所知也。”

“蓬莱教案”外交风波最终能够和气收场,总署调整对外策略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后来,随着年深日久,传教士与蓬莱官民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友善。梅礼士于1895年病逝于蓬莱。他在此生活33年,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启喑学校,1882年引进了美国大花生种植。这些贡献,是当年那些抱残守缺的蓬莱士绅未曾料想到的。

告别烟台

同治七年(1868)二月,潘霨奉旨补授浙江盐运使,行年53岁。闰四月,以回避商籍,调补山东盐运使。八月,与继任者刘达善(字子迎)完成交接。潘霨与刘达善同为江苏籍,两人多有诗词唱和。他在《和子迎观察游丝诗》中写道:“经风担雨身无定,过岭穿云志未摇。”回念平生,早岁蹉跎,历尽苦辛,千般感慨发于肺腑。

自此,潘霨进入仕途快车道。其主要官履:同治九年(1870)七月,任福建布政使;光绪四年(1878)十月,任湖北巡抚;光绪八年(1882),任江西巡抚;光绪十年(1884),任贵州巡抚,被誉为开启贵州近代化进程第一人。

光绪十七年(1891),潘霨离职归里。光绪二十年(1894),潘霨以高寿之龄逝于苏州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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