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不足万元 刑责背上身 莱州法院宣判两起疫情期间口罩诈骗案

烟台日报 2020-10-23 09:52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辛青)近日,莱州法院依法对两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实施诈骗的案件公开宣判。诈骗不到一万元,却给人生添上了犯罪的污点。

2020年1月26日至27日,正值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之际,各大药店、商场的口罩被抢购一空。无业青年吴某某在没有口罩现货及供货商的情况下,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售卖一次性口罩的广告,以先缴纳货款才能发货为由,诱骗19人通过微信转账付款共计人民币7200元。吴某某收到货款后不发货且不回复买家信息,将骗取的7200元用于个人花费。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某被抓获归案,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2020年2月7日至15日,21岁的幼儿教师邱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谎称有大量口罩出售,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4150元。2020年2月20日,邱某某被莱州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到案后向莱州市公安局缴纳违法所得4150元,莱州市公安局已将4150元发还被害人。

莱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销售疫情防护用品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应依法从严惩处。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罚。最终,吴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急需防护物品的心理,虚构事实,使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最终,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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