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两地两集体及1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烟台晚报 2019-12-11 09:35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姜春康通讯员于跃)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普法办〔2019〕9号)文件,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激烈的竞争中,烟台市2个县(市)区、2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得表彰。

其中,芝罘区、莱州市获得先进县(市)区荣誉,烟台市普法办公室、中共烟台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获得先进集体荣誉,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希勇获得先进个人荣誉。

据介绍,“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芝罘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莱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法治莱州建设的龙头工程,作为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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