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探望中毒亲人酒后上高速

烟台晚报 2019-12-03 09:4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吴延林)12月1日清晨,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州大队民警依托辖区莱州收费站开展错时违法查纠。7时19分许,一辆小型轿车缓慢驶来,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观察到驾驶员的面部表情有些异常,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7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在确认证据后,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展开询问。驾驶员告诉民警,自己的连襟夫妇二人当天清晨不幸煤气中毒,120接到求助电话后,无法找到自己连襟的家庭住址,驾驶员夫妻俩得知消息后火速赶往沙河了解情况,情急之下就忽略了昨天晚上喝了两杯52度白酒的事情,没想到刚进入高速便被民警逮个正着。

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特殊事由,民警首先帮助夫妻俩联系车辆,先将两人送往医院探望病人,待事情结束后再回大队处理。由于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驾驶员的是罚款2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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