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公开宣判

山东法制报 2019-11-26 14:48 大字

近日,莱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牟平区的朱某某等31 人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朱某某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其他 30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侦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展现了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公安分局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坚强战斗力。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烟台公安机关将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王琛丛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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