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法院省内率先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

烟台日报 2019-07-30 07:3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辛青)“案件执行过程中,一旦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引发停止执行的情形,执行就无法继续,这是很多‘老赖’惯用的拖延执行的伎俩,也让我们执行员很头疼。今天的签约,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顽疾’找到的‘新药’。”近日莱州法院与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莱州法院执行局局长于卫东这样说。

于卫东口中惩治“老赖”拖延执行的“新药”就是“继续执行责任保险”。莱州法院是全国第三家、山东省内首家推出“继续执行责任保险”的法院。申请执行人投保后,保险公司将向法院出具《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函》,根据这个保函,法院将依法继续推进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或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程序。在保险期间,一旦有因被保险人也就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有误,对案外人或者被执行人造成损失这种情况发生,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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