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鸭绿江”摧毁非法经营产业链

山东法制报 2018-10-22 16:37 大字

“真没想到,在朋友圈卖烟能构成犯罪,现在想想真是太后悔了。”时下流行开网店,网上申请个店铺就可以做生意。可事实上,网上开店做生意并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卖。烟台开发区的王某就因为在朋友圈经营烟草生意,最终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顺着王某这条线索,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大数据为支撑,经过反复深度研判,牵出了一连串的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产业链,先后从全国多个城市抓获8名“上线”及“下线”,涉案金额累计300余万元。

朋友圈搜到美女卖香烟

2017年年初,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侦经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朋友圈里进行香烟交易。按我国法律规定,香烟是专营商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还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才允许销售。

既然在朋友圈卖烟,那就从朋友圈找线索。经侦民警很快找到一个卖家。此人头像是一个美女,名字起得也像个女人。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女人的微信,实则不然。经侦民警表示,朋友圈卖烟的人,多数会伪装成另一个身份。有人卖假烟,有人卖国外的香烟,还有的人干脆收了钱不发货,直接将买家拉黑。开发区经侦大队在前期调查中发现,在朋友圈卖烟的人鱼龙混杂,形形色色,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

为了跟进这条线索,办案民警根据举报人订购的一条进口的“鸭绿江”牌香烟,和一条“牡丹”、一条黑色包装的中华香烟,展开了案前调查工作。为防止被骗,举报人要求对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对方很爽快,说自己就在烟台开发区,将交易地点约在了开发区一家工厂附近。民警决定与举报人一起同对方见面。对方是一名男青年,穿着附近这家工厂的工作服,他似乎并不认为自己卖烟是违法行为。

3条香烟,售价共590元。这名姓王的男子当场接到对方600元,回去还通过微信找零10元给了举报人。经烟草专卖部门鉴定,那条写着专供出口的黑色包装中华香烟以及牡丹香烟为假烟,“鸭绿江” 牌的香烟则产自朝鲜。

国企工人朋友圈开“烟店”

随之,涉案的王某被传唤至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今年30多岁的王某是开发区某国企的车间工人,看到身边的人都干起了微商,他便动起了心思。王某以前在朋友圈买过烟,感觉价格便宜,抽起来也可以,觉得是个不错的赚钱路子。2017年,王某也开始在朋友圈卖烟。

微信朋友圈卖烟不需要囤货,只要把买家需要的品牌告诉上线,再把钱打过去,自有上线把货快递到买家手里。只要动动手指,一条烟就可以赚二三十元,一个月少说也有几千元的收入。不少人觉得这种赚钱的方法省时省力,但没意识到这已经触犯了法律。

通过王某手机里的微信交易明细及转账记录,烟台开发区经侦民警发现,王某的上线有5 条,分别来自贵州、福建、广东等地。在半年时间里,他从其上线处购进各型卷烟 700条并销售,价值20余万元。

民警两下贵州搜索“上线”

根据王某的供述,他所销售的烟草,大部分是通过他的“上线”陈某提供而来。于是,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开始对陈某展开跟踪调查。“他们干这一行的都十分狡猾,每个人都有一套包括手机、微信账号、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等相关对应东西,平时自己的微信不发,用这个专门的微信号发广告,并且‘上线’和‘下线’也是通过微信联系,在生活中彼此谁也不认识谁。”办案民警介绍,王某称自己并不知道陈某的真实名字,这给办案增加了不少难度。

经过三个月的细心调查,开发区经侦大队基本锁定了陈某的所在位置——贵州省六盘水的盘州市。 为了抓捕陈某,办案的经侦民警两次前往贵州,9月底找到陈某具体居住地点,10月18日深夜,动手将陈某抓捕归案。

办案民警介绍,陈某在贵州当地和亲戚合伙经营着一家买卖不错的饭店,家庭条件比较富裕。据陈某交待,自己从2015年便开始在网上销售烟草。根据陈某手机里的线索,从2015年至2017年,他共非法销售了价值169万元的烟草。

“上线”又引出的四条下线

烟台开发区经侦大队根据陈某的供述及其手机分析线索,先后又揪出了隐藏全国多个城市的“下线”:位于上海的唐某、云南的杨某、大连的李某和荐某、及烟台莱州的顾某。

去年11月10日,办案民警去上海抓捕唐某的过程也算是曲折。唐某是个 80后,曾经在上海混过社会,吸过毒,也曾因为盗窃被判刑,并且有过两次强制戒毒的经历,后来因为戒毒态度积极还被评为了“戒毒英雄”,游走于各种戒毒场所进行演讲。“办案抓捕唐某时,他正在一家理财公司上班,并且他还是这家公司的高管,要带走他时也是费了半天劲,因为遭到了他们公司的阻拦。”办案民警说。

唐某交代了自己通过微信销售烟草的犯罪事实。经过警方核实,唐某的涉案金额达22.3万元。

今年6月7日,烟台开发区经侦大队又去大连抓捕了李某和荐某,而他们的涉案金额高达90多万元。

非法经营超过5万元便可判刑

烟台开发区经侦大队提醒市民,网上开店做生意并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卖,如果涉嫌非法经营烟草,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便能判刑。非法经营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四种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行为。“第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第二是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的;第三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第四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所以这起微信销售烟草的6个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民警说。

日前,王某、陈某、杨某、唐某、李某和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烟台市开发区检察院批准建捕。

徐忠  张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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