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号8888,过户须办999元套餐? 律师:消费者有自愿选择套餐的权利

齐鲁晚报 2018-05-19 01:05 大字

刘仁武在电信营业厅等待办理过户业务。本报记者闫丽君摄初次过户时被要求签下承诺书,不得更改月消费低于99元的套餐。受访者供图近日,烟台市民刘仁武向齐鲁晚报反映,其名下的手机靓号在电信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手续时,被告知必须先更改套餐,每月最低消费从39元提高至999元方可过户。同时遭遇这种情况的市民还不在少数,甚至还专门组建了一个“烟台电信维权群”,那么这种强制改套餐才能过户的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呢?来看记者调查。

本报记者闫丽君

见习记者丛树晗

靓号过户遇麻烦

39元套餐须改999元

报料人刘仁武介绍,他七年前在烟台高新区办理过一张尾号是8888的电信手机靓号,当时这张卡办在了其海阳朋友的名下,今年2月份,朋友要离开烟台,所以想把号码过户给刘仁武。

“我当时工作忙抽不出身,就让店里的员工去了海阳,先把号码过户到他名下,等有时间我再转到自己名下。”刘仁武说,初次过户时,该员工签订了一份《中国电信烟台分公司优质号码使用承诺书》,承诺书中写明,乙方自愿办理39元套餐,且在使用该号码期间,不得更改月消费低于99元的套餐;同时记者看到承诺书上,还有一行手写的“签订39元靓号协议,第一次过户签订低消99元协议,如再次过户按现行标准签订靓号协议”。他说这句话是电信公司营业员写的。

到了4月份,刘仁武想把号码从员工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却出了问题。他和员工在芝罘区某电信营业厅办理过户,被告知靓号过户要回归属地,也就是回高新区办理,刘仁武便驱车前往高新区电信营业厅,但又被告知,过户必须办理999元的套餐才可以。

“一个月999元的套餐,我怎么用都用不完啊!”刘仁武说,当初签订的是不低于99元的套餐,目前电信有那么多种类套餐,为什么非选999元的套餐?何况现在国家都在提倡提速降费,为啥电信公司不降反升呢?

消费者抱团

维权群里有51人

和刘仁武遭遇同样问题的还有烟台市民于峰、刘力源等人。手机尾号是00001的市民于峰告诉记者,之前在单位上班,公司集体办理了一批电信靓号,当时没有最低消费,也没有任何绑定协议。如今十多年过去了,他从公司辞职,要把这个靓号还给公司。5月16日,他去烟台开发区的电信营业厅办理过户业务时,却被告知需要签订最低月消费398元的套餐才能过户,而且要求终身绑定。

随着采访深入,记者发现还有很多烟台市民遇到了类似情况,甚至有市民还专门组建了一个“烟台电信维权微信群”,该微信群已有51人。莱州市民孙延东告诉记者,他尾号是9999的电信卡想过户,被告知需要先打申请,至于是要求签订599元的套餐还是999元的套餐,得申请后才能知道。

因为年代久远,维权群里的市民大都找不到当年的入网协议了。但接受采访的市民均表示,不能接受电信公司的这种做法。

无纸化操作

签字后才拿到协议

11日下午,记者随刘仁武来到南大街和青年路交会处的电信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手续。接待他们的营业员查询后表示,这个号码之前已向客服咨询过过户的事情,她需要先沟通客服再办理。等待十余分钟后,客服回复称,这个号码如果要过户,是以一个新用户的身份来使用,必须签协议办理每月最低消费999元的套餐。刘仁武询问为什么要办理这个套餐,有没有书面规定时,对方表示这是公司的现行政策要求,但并不能给刘仁武看政策文件。

随后,刘仁武提出可以过户,但是签订协议前要看看999元的套餐协议。这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现在都是无纸化操作,如果他确定办理999元的套餐,需要先在电子屏上签字,签字后会将电子协议发送到刘仁武的邮箱。

也就是说,刘仁武拿到协议时,999元的套餐已经生效。此时,场面陷入僵局,无论刘仁武和朋友问什么问题,电信营业员要么选择沉默,要么表示一切以客服意见为主。

15日,记者就此事致电电信客服电话10000,被告知24小时内给答复。16日上午,烟台电信公司客服部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该投诉用户非正常用户,但是具体接受采访的事宜需要公司综合部来回答,而综合部的人员正在开会,联系不上。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有电信公司综合部的人出面解释。

号码过户

不应当受到限制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信力源律师事务所郝秀梅律师。

郝律师告诉记者,市民办理号码后,可以依据服务协议使用号码、过户等,不需要附加条件,除非是市民在一开始办理号码时已被告知有附加条件。

同时,郝律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电子版的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也可以成立,但签字确认之前必须先查看协议内容,切勿盲目签字。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每个人都有权利要求查看协议内容,如果出现不给看协议的情况,可以拒绝任何签字。

郝律师表示,号码过户是客户应有的权利,不应当受到限制,在此,郝秀梅律师也建议,消费者签订使用承诺书时,如果存在明显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可以要求工作人员对其内容修改,对于办理过户出现必须办理高额套餐的约定,可以拒绝签字,同时保留证据原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即使客户找不到当时的入网协议,电信公司也应当依据自愿原则为客户办理过户手续,客户有自愿选择相应套餐的权利。

其间,郝律师也拨打10000热线与电信公司核实,客服人员告知,办理过户时,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前往营业厅办理,重新签订使用承诺书,没有要求必须改套餐的规定。

号码过户是客户所应有的权利,不应当受到限制。郝秀梅律师建议,如果消费者过户手机号时,出现必须保证最低消费999元的要求,可以向中国电信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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