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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探索建立村居“法律管家”新模式,百姓足不出户享受“私人定制”法律服务——, 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烟台日报 2017-11-02 09:06 大字

公平正义,是百姓对法治环境的基本诉求。如何让百姓特别是偏远农村百姓沐浴法律服务的阳光,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是一座城市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课题。

日前,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位老人,老人将一面锦旗交给了该所律师曲学松。“没想到一分钱没花,我们兄弟之间闹得这么凶的矛盾解决了,‘法律管家\’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牟平区果农陈老伯说。

眼下,在烟台,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体会到法律管家带来的舒心和便利。法律管家,通俗地讲,就是法律服务管到家。2014年,烟台市司法局探索传统现场服务与互联网+远程即时服务有机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私人定制”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偏远农村如何克服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如何让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偏远农村群众享受到公益、均等、普惠、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

小矛盾激化成大矛盾,法律服务存在盲区是主因。“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外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全部集中在市区或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而且主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区。”烟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以律师为例,烟台开发区、芝罘区、莱山区这三个城市中心区,集中了全市77家律师事务所、1009名律师,占比为53.5%和66.3%。

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带来的结果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群众常年见不到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而街头咨询、法律大集、送法下乡等随机性、短期性服务,难以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怎么办?村居(社区)普遍建立“法律管家”!

烟台开发区率先开启探索。烟台开发区发挥6家区直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资源优势,为全区每个村居(社区)配备了3名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2名公证员作为“法律管家”,这些“管家”们每个月到分管的村居(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2014年,烟台市司法局认真总结基层经验、深入调研、严谨试点,探索建立传统现场服务与互联网+远程即时服务有机结合的“法律管家”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组织动员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为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一个电话法律管家来俺家去年8月21日,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董村村民初乐杰与原本和睦的邻居唐平因停车问题产生矛盾,进而发生口角。初乐杰给设在村里的“法律管家”打去电话,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正在值班的山东霖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听完初乐杰的描述后,并没有在电话中直接给出法律意见,而是赶到初乐杰家中进一步了解。

原来,唐平家的车经常放在门口,导致初乐杰家的车出行不便,双方因此产生隔阂。徐晓认为本案应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较为适宜,遂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三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化解了心结。二人还联名向大窑街道办事处赠送了写有“法律春风吹进门,为民服务让邻安”的锦旗以示感谢。

法律管家为啥有这么大作用?“法律管家”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于一体,把分散的职能在“法律管家”这一动态平台上予以体现。从法律宣传咨询到具体法律事务处理再到申请法律援助,村居社区组织和辖区群众通过“法律管家”,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满足。“法律管家”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烟台以镇(街)为主要协调平台,构建“法律管家”组织网络。

———村居(社区)建立“法律管家”。“法律管家”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各1名组成,成员通过电话、微信、邮箱、QQ等为村居(社区)组织和辖区群众提供远程即时免费个人私密法律咨询。村居(社区)在显著位置悬挂载有“法律管家”电话、邮箱、微信或QQ的公示牌,设立“法律管家”工作室,聘请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法律管家”联络员,负责与“法律管家”成员进行沟通联系。———镇(街)建立“法律管家”服务团。负责人由镇(街)司法所长兼任,辖区内的全体“法律管家”为成员,服务团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值班室,由“法律管家”成员轮流值班。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律管家”网络平台。依托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网、胶东在线、水母网,公布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法律管家”配备等相关信息,并与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联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受理委托或申请等全方位法律服务。“此前在村里遇到法律问题无人问的矛盾得到了彻底解决。现在这里的村民有了法律问题,打个电话基本就能问明白。年轻人还可以发微信、发QQ,再不行就等法律管家成员来村里时当面问个明白,非常方便。”莱州市虎头崖镇西葛村党支部书记汪经轴说,法律管家第一时间介入调解能让邻里纠纷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得你死我活,更不至于闹上法庭,既满足了村民的需要,也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成为基层构建法治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律管家”进村依法化解各类矛盾“法律管家”如何真正落到实处?烟台以县(市区)级区域管理为主,建立健全“法律管家”保障机制。

激活“法律管家”,关键在人。烟台建立以县市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主,市司法局直属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的“法律管家”动态配备机制。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本地村居社区分布、人口数量、经济状况、法律服务需求量等确定“法律管家”人员配置数量,原则上由村居社区与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无法双向选择的,在尊重村居社区意见的基础上,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的原则进行配置。

法律服务,政府买单。烟台对“法律管家”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进行统一配置,由县市区或镇街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管家”担任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牟平区每年拿出180余万元为全区所有村居社区配置“法律管家”、支付报酬,其他县市区也都不同程度地将“法律管家”纳入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今年,烟台市将“法律管家”与省里推行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每个村居社区3000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服务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烟台市对“法律管家”成员建立工作日志,对咨询和现场服务情况进行记录,村居社区建立法律服务跟踪卡和工作登记簿,对“法律管家”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镇(街)按照一人一档的标准建立“法律管家”服务档案,每季度向县市区司法局进行汇总上报,对群众不满意的“法律管家”成员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市县两级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法律管家”成员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作为表彰奖励、继续聘任或解聘的依据,充分调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保证“法律管家”工作管用、有效、群众欢迎。

三年来,“法律管家”进村入户,把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提前纳入法治轨道,避免矛盾激化,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已然成为烟台镇街依法化解矛盾的“助推器”、密切干群联系的“润滑剂”、服务科学决策的“智囊团”。YMG记者李仁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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