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职被收2.6万元“安置费” 要求劳务派遣公司退款被拒,律师:有权要求退还费用

烟台晚报 2021-09-25 07:02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莱阳的高女士近日通过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应聘某事业单位劳务人员,被劳务派遣公司告知需缴纳2.6万元“安置费”。高女士交了钱参加培训时,得知该单位招聘劳务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她所希望的收费员岗位也无法得到保证。感觉受骗的高女士退出培训,索要劳务公司收的2.6万元“安置费”,遭拒绝。

9月上旬,高女士通过烟台源航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航劳务”)得知某事业单位招收劳务人员,到城区东面的一个工作站做“收费员”,但“名额有限”。经过了解后,高女士向源航劳务交了2.6万元上岗“安置费”,并签了协议,约定如面试合格,该费用就自动转为“安置费”。如果面试不合格,全额退款。

有了这个协议在手,高女士心里感觉比较踏实。不久,高女士就被通知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直接上班。高女士心里纳闷,这么正规的单位,难道自己不经过面试就这么幸运地合格了?

培训中得知,工作站只有两个收费员名额,而参加培训的有18人,大家在培训结束后会分配在工作站的清洁、食堂等后勤岗位工作,而收费员可能会轮岗,也没有人敢保证高女士就一定干收费员的活。

高女士还听说,这家工作站招收劳务人员是不收费用的,“2.6万元安置费”其实是中介公司私自收取的。高女士立即退出正在进行的培训,要求退回2.6万元,被源航劳务公司拒绝。

接到高女士打给“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的求助电话,9月22日,记者拨打了烟台源航劳务派遣公司一胡姓工作人员的电话。记者表明身份后,胡某直接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发送短信给胡某,说明采访意图,希望其能回应高女士的陈述。但直到9月23日下午5时,胡某也没有回复记者的短信。

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委副主任王智光律师指出,烟台源航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劳务中介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中介安置工作的服务,该事业单位是公开向社会招聘劳务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源航劳务收取2.6万元费用,于法无据,打印《协议》不符合基本的民事法律形式和内容要件。所以,高女士有权要求源航劳务退还这笔费用。

记者又联系了莱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随即与高女士取得联系了解此事,介入调查。高女士的钱能否退回来?“烟台民意通”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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