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让我获得新生”, 刘志坚成为“红富士苹果奠基人”

今晨6点 2018-12-17 09:25 大字

“1962-1981年,我一直按‘可教子女’的要求改变自己;1978-1998年,我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成为一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农业功勋专家,被誉为烟台发展红富士苹果的奠基者、把红富士苹果推向全国的第一人;1998年4月退休后,我继续把红富士苹果系列配套栽培技术推向全国。”刘志坚告诉记者,是改革开放让他获得了新生。

YMG记者滕新书摄影报道

“唯成分论”让他入不了党

今年80岁的刘志坚祖籍蓬莱,1963年毕业于莱阳农学院,曾担任过招远市农业局局长、烟台市果树科学研究所所长,是一位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他从事果树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工作五十余年,荣获过山东省科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主编过《果树育苗与建园》《苹果全套袋栽培》,获得过中国果菜事业发展贡献奖,但每每回首往事,他总是忘记不了青春年少时的一些遭遇。“我出身于传统旧家庭。尽管曾以优秀成绩高中毕业,但1959年高考时,也仅录取在三类大学莱阳农学院———好在那时很多人连大学都考不上,有学上还能考取本科就不错了。”刘志坚告诉记者,当年正是出身这一不能改变的问题左右了他的命运。

在大学期间,刘志坚一直担任学生会干部,1962年还曾被院团委推荐为“建党对象”,1962年4月15日写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1963年7月,刘志坚以“全优”成绩毕业后,被分配到招远县林业局工作,经过一年的劳动实习锻炼、两年的社教阶级斗争考验,接着却又是文化大革命。“不管在多么艰苦、复杂的情况下,我一直怀着‘听党的话,向贫下中农学习,在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中改造自己’的信念,一心扑在工作中。”刘志坚告诉记者,他曾在文登社教总团搞生产时创造性地推广“等高整地”经验,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曾为招远开发果业生产起过骨干作用,对党的忠诚,对贫下中农的感情,强烈的事业心和埋头苦干的作风,使他成为领导和群众都喜欢的农业科技人员,但是,在“唯成分论”的影响下,他一直入不了党。

改革开放使他获得了“解放”

“1978年春天,针对‘两个凡是’的‘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我耳目一新。根据自己15年的工作经历和体会,我觉得农业生产要向现代化发展,把广大科技人员锢禁在学大寨的点上,把他们放在与科技事业不相关的‘中心’工作中,并强调每年参加劳动二三百天是不行的。”刘志坚回忆说,经过再三考虑,他写了一封《合理使用在农村工作的科技人员》的信邮寄到《光明日报》。1978年9月7日,《光明日报》头版发表了这封信,并配发了题为《要充分发挥农村科技人员的作用》的长篇评论员文章。当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晚新闻节目也全文播发。“此事对我的鼓舞很大,促使我开始摆脱‘两个凡是’的束缚,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束缚。”刘志坚说。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当年,刘志坚参加了烟台市第一届科学大会并获奖;1979年,烟台专署晋升两名“果业技师”,他是其中之一;1980年初,他被任命为招远县蚕果站站长;1981年12月16日被批准入了党;1982年春被任命为农牧局副局长;1983年被选为烟台市人大代表;1984年又被任命为农牧局局长。

在入党申请书中,刘志坚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入党,是我终生的愿望。我靠党掌握前进的方向,靠党不断给我注入自我改造的力量,靠党给我永恒的革命动力,只有在党的怀抱中,我才能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才智,全部贡献给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他为招远果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了,入了党,我放下了政治包袱,思想解放了,就敢于说真话、办实事,也不怕当‘出头鸟’了。”刘志坚说,当时招远县委书记让他做“咨询员”,有什么意见建议可随时提。在调整种植业结构时,他提出“粮食种好田,粮、油保总产,开发旱薄地,果树大发展”的方针;在发展果树热潮中,他抵制盲目发展“山楂风”“葡萄风”,坚持“先整地,后建园,不是良种不发展”的原则,对县委的决策产生了重要作用。1987年,招远县率先在全国建成了第一个十万亩红富士苹果基地县和万亩杏基地,招远县委书记在三级干部大会上说:“刘志坚同志为招远的果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当烟台市人大代表的十年里,刘志坚共提议案、建议二十多条,是当时提建议最多的代表之一。针对当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问题,他建议“加强乡一级农、林、水、畜、果、机服务站”,“招聘农民科技骨干充实乡镇推广站”,并最先在招远县十六个乡镇全面落实了农副、渔、经管、水利、农机、畜牧、林业、果树等技术推广站。为此,他曾在烟台市第十一届人大会上做过典型发言,在全省农业、果业工作会议上也作过“建全服务网络,加强服务过程统的工作”的专题报告。

上世纪80年代末,针对苹果失控大发展、果苗混杂的局面,刘志坚还专门写了《果树大发展后的思考》五篇专论,有预见性地提出“要把果园当成绿色企业管”“以发展良种为前提,以基为基础,以优质为核心,以无公害为条件,以创汇为目标,以高效益为目的”,尽快实现“发展良种化,管理集约化,技术标准化,政府行为产业化”。

他是“红富士苹果推广第一人”

1976年7月,刘志坚在农村集市上看到一种杏子很好吃,经过三年研究确认是个好品种,接着进行“三代树”观察研究。1983年,烟台市科委主持对他的这一自选课题进行鉴定,认为是一个国内罕见的鲜食、加工、仁用都好的新品种,并定名“红金榛”。1984年,这一成果获得山东省科技成果三等奖。选出这一杏良种后,他又写出了“论招远县开发旱薄地建设万亩杏基地的可行性”报告,招远后来被农业部评为优秀杏树基地。

刘志坚说,早在1966年冬,他曾从山东果树所招远同仁手中引进三段富士苹果芽进行改接观察,1970年结了果,成为我国当年仅有的富士苹果。经过四年时间,他和农民果树技术员王宝瑛合作,完成了一芽一年繁殖1316倍、“借根插条育苗”和“空中育苗”三个课题,后总结为“快速培育良种良砧苹果苗的新技术”。1981年,由招远科委申报、烟台市科委主持,全国有关专家参加对这项没有花国家1分钱的自选课题进行了鉴定,大家一直认为这项成果全国领先。“1982年,这项成果被评为烟台市科技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科技成果二等奖,《光明日报》都给予了报道。”刘志坚告诉记者,由于这项科技成果的推广,招远1985年培育出红富士苹果苗3000多万株,除了支援甘肃、山西、河北、河南等18个省市、365个县区,招远也建成了全国第一个十万亩红富士苹果基地。1986年9月26日,《人民日报》以《一万比二十》为题专题报道了刘志坚和王宝瑛合作研究的成果和效益,加速了红富士苹果在全国的推广,也让刘志坚获得了“红富士苹果推广第一人”的称号。

他让烟台红富士率先走出国门

1990年3月,刘志坚被调到烟台市果树科学研究所任所长。“1995年5月,我给市领导写信呼吁:烟台的苹果品种要全国领先,烟台的农业生产只能超前不能落后。”刘志坚告诉记者,他和同仁们把从日本、美国等国外引进的一些苹果新品种在烟台试栽推广,并为革命老区送苗木、接穗和技术,使甘肃庆阳、山西临汾、河北唐山都建成了全国第一批红富士苹果基地。“根据考察经验,我建议改传统的‘清耕、漫灌、深施肥’为‘免耕、覆草或覆膜、微灌、浅施肥’,针对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建设了5万亩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还主持了烟台绿色苹果生产规程研究课题。”刘志坚说,在化工部农药信息中心、农业部绿色食品办公室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他作的报告为改革苹果栽培制度、生产绿色果品起到了引导作用。正是因为引进国外先进品种技术,烟台的苹果品种和质量一直走在全国前面。1994年,农业部进行苹果评优活动,在上千份样品中,前十名中有八个都是烟台的,烟台红富士苹果随后率先走出了国门。

刘志坚告诉记者,直到退休后,他还巡回到甘、陕、豫、晋等中西部地区推广优良果树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并被《西北园艺》《山西果树》《北方果树》《北京农业》《农业知识》等多家报刊聘为顾问。2002年,他编写出我国首部《苹果全套袋栽培》一书,也得到专家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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