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驾车肇事人残负债被拘
晨报讯(YMG记者金海善通讯员耿世良胡延华)莱阳男子张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他人相撞,导致自己重伤致残不能生活自理,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刑拘,现已办理取保候审。
经查,2017年9月12日21时许,莱阳市照旺庄镇的张某某在城区某酒店与朋友开怀畅饮,饭饱酒足后,他驾驶二轮摩托车往10余公里外的老家赶去,当他驾车行驶至照旺庄镇芦儿港村前路段处,迷茫中驶入逆行道,与对行的轿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张某某头部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事故发生后,莱阳交警经检测,张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1.88mg/100ml,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某颅骨粉碎做了开颅手术,虽保住了生命,但至今颅骨尚未补齐,生活不能自理,属于重度残疾。张某某住院期间,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债台高筑咎由自取。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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