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项目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资产进行单户处置,截至2018年7月20日,债权信息如下: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借款人名称地区本金利息保证人担保物
烟台沐丹阳药业有限公司烟台19000000693130.31山东沐丹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市双双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经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荣辉机械厂、郭永涛、马杰位于历城区华龙路1825号2—2101室住宅,建筑面积153.9平方米。
青岛亚联树胶有限公司青岛50999999.821754600.77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张再兴崂山区东海东路58号2号楼103(复式),建筑面积734.59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崂山区秦岭路18号1号楼501、510—517,规划用途为办公,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2326.81平方米,所在楼层为5层。
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14500000897458.36范立强、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位于海阳市大闫家镇新生村,用海类型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性质为经营性。
注:上述资产处置方式为可以单户处置也可以组包处置
上述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状况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联系人:邱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0532—5876078058760763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B座三楼
邮编:26607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青岛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532—8389557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电话:0532—83079295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32—58760779(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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