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时隔四年回旧地作案 被公安机关侦查抓获

烟台晚报 2018-10-16 09:44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李国庆)因四年前犯盗窃罪被莱阳市人民法院判刑的梁某贵,恶习不改,重回旧地,重操旧业,到曾经偷盗过的工厂继续行窃,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9月份以来,莱阳市万第镇某村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嫌疑人均是爬墙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盗窃的,选择的盗窃对象均是在附近厂子打工人员的租住房。民警在调取周边监控时,未发现嫌疑人的踪迹,办案民警判断嫌疑人是有意避开监控,应该是比较熟悉村内情况,并且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根据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及规律,办案民警研判嫌疑人应该还会再次伸手作案。因此,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村干部和警务助理进行联系,注意发现村内是否有可疑人员出入。同时,加强了该村的巡逻力度,争取在巡逻中抓获嫌疑人。

就在办案民警紧锣密鼓侦查期间,9月28日,该村再次发生入室盗窃案,民警经现场勘查、分析比对,发现这起案件与之前案件的作案手法一致,应该是同一人所为。办案民警耐心工作不放过任何一处疑点,终于发现了嫌疑人在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线索。办案民警将所有案件线索进行整合,向市局发起合成作战请求。

同时,将嫌疑人的照片发送给该村干部及警务助理,发动群众监督举报。9月29日,办案民警接到群众线索,在该村附近发现一名可疑男子,与照片上的男子相似,办案民警立即出击,将该男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手机和首饰等赃物一宗。

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贵对9月份以来先后多次窜至某村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查明,梁某贵2010年至2014年期间曾在该村附近的厂子打过工,2014年因盗窃厂内财物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所以梁某贵对该村的情况比较熟悉,作案屡屡得手。

经查,嫌疑人梁某贵,2015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莱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2017年2月,因犯盗窃罪在威海监狱服刑1年8个月。

目前,梁某贵构成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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