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醉驾摩托车伤人逃逸被刑拘
本报讯(YMG记者金海善通讯员耿世良胡延华)9月18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刑事拘留。
47岁的姜某某是莱阳市河洛镇人,今年8月22日21时8分许,他与朋友在城区某饭店饮酒后,谢绝朋友的劝阻,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回家。当他行驶至古柳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门口路段处,将顺行的梁某某、毕某某夫妻俩撞伤。在夫妻俩报警处置时,姜某某深知酒后驾车肇事的罪过,便弃车而逃。由于慌不择路,连手机也丢在了现场。
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报后,迅疾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和了解案情后,立即展开追踪调查。民警克服土路坎坷狭窄等困难,一直追出3公里,在姜某某临时居住的古柳街道办事处赭埠村将其抓获归案。据了解,姜某某逃回家将情况告知妻子后,妻子反复劝其投案自首,就在姜某某心神不定的时刻,办案民警追上了门。经检测,姜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14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姜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已办理取保候审。同时,姜某某还要赔偿伤者2万多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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