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交警调整市区部分红绿灯运行模式

烟台晚报 2021-09-15 06:54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于建勇)9月14日,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海阳交警大队已于9月9日起逐步对海阳市区内部分交通信号灯进行了调整,并经实地调研进一步合理优化信号灯配时,确保道路畅通有序。调整的信号灯如下:

洪沟路口,西向东直行;

岚前泊路口,西向东直行;

东凤大道汽车站路口,北向南直行;

海阳路与新元街路口,西向东直行;

海阳路与盛竹路口,西向东直行;

海阳路与榆山街路口,西向东直行;

海阳路与黄山街路口,东向西直行;

北京路与烟台街路口,北向南直行;

海阳路与方圆路路口,西向东直行;

东凤大道与山海路路口,北向南直行;

海滨路与阳丰路路口,西向东直行;

海滨路与龙云路路口,西向东直行;

虎山街与龙山街路口,南向北直行;

虎山街与海兴路路口,北向南直行。

以上路口黄闪灯调整为正常红绿灯,自2021年9月17日0时起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驾驶员按照相关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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