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进农村 搭起台子,就成课堂

山东法制报 2020-09-30 11:53 大字

近期,在烟台市海阳市农村,活跃着一支由15 名检察官组成的“以案释法”驻村宣讲队。他们以打造“海检伴你行”普法品牌为目标,以开展“宣讲队伍进村”“教育资料入户”“普法视频跟推”三下乡活动为抓手,深入街头、集市、小广场、居委会,围绕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普法教育,扫除服务“盲点” ,真正将法治教育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炕头上、心坎里。

制度+队伍服务触角延伸有基础、有保障

“案例选择得非常贴近群众生活,但语言上还是应该再生活化一点,多运用手势、表情等,增加感染力。”“我同意。形式上也应该多与群众进行互动,现场答疑解惑。”这是发生在海阳市检察院驻村宣讲模拟测评会上的一幕。

“以案释法” 开展到不到位、 群众认不认可,释法队伍建设是关键。为此,海阳市检察院选拔 15 名检察官成立了驻村宣讲队,并举办了3 场模拟测评会,所有宣讲成员选取不同案例,按照正式流程轮流上台,其他成员会从宣讲内容、宣讲形式、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互评,发表真实意见建议,让宣讲更接地气、更入人心,杜绝“轰轰烈烈走过场”。

“虽然是模拟,但对大家来说就和实战一样,严肃对待、认真准备。”第一检察部的阎勤作为宣讲队的优秀讲师,见证着大家的努力,“平时是和气的同事,在测评会上却成了挑剔的评委,开门见山、直言不讳,为的是共同进步,给群众呈现更优秀的普法产品。”

今年以来,海阳市检察院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检察官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推进基层综合治理的实施办法》和《“以案释法”驻村宣讲队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普法需求分析研判制度,利用扶贫走访、软弱涣散党组织走访调研等,加强对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研究,按照“调研、分析、反馈、供给”的工作流程,动态掌控普法需求,推动检察官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实效化,让“ 软任务” 变成“ 硬道理”“硬功夫”。

口袋书+案例集普法材料编制有创意、有特色

“大姨,这是我们编印的口袋书,常见的犯罪罪名都在上头。咱们没事儿的时候多看看,知法守法才能平安和谐。”检察官手里下发的《普法漫“话”口袋书》,是海阳市检察院此次“以案释法”工作的“定制产品”,精心筛选了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35 个刑事犯罪常见罪名,逐一配上情境漫画,色彩鲜明、生动贴切、诙谐幽默、形象直观,大大提高了可读性和趣味性,纸张轻薄、便于携带,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学习了解法律知识。

同时,为了做好释法的基础性工作,海阳市检察院建立了业务部门典型案例周报送制度,广泛收集、精心筛选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身边的、典型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形成了释法案例库、释法产品菜单等。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网络诈骗、 未成年人侵害、农村邻里纠纷等领域的案件进行梳理,筛选出 17 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印了《检察官以案释法案例集》,从“案情速递”“法条链接”“检察官评析”三个层面,对魏某某等18人诈骗案、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吕某某抢劫案、于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等向社会发布,使广大群众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线上+线下教育形式创新有载体、有抓手

“今天的讲座,让我知道了网络世界中的一些陷阱和误区,这堂课之后,我一定会安全上网、文明交友、阳光成长。”来自海阳市龙山街道潮外村的一名学生于君祺,在听完检察官“谨防网络犯罪盯上青少年”专题普法教育课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在活动开展上,检察官按照《以案释法年度工作配档表》计划安排,结合“检察宣传周”“综治宣传月”“六一儿童节”“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普法活动或重大节日,先后开展了“生态检察·环保同行”“检察蓝护航多彩童年”等系列普法宣传5场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800余份。同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入村宣讲的实际情况,开辟了“互联网+”释法阵地,邀请办案检察官出镜,录制“生活与法”微视频、微电影,目前已通过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版块推出4 期,打造了群众指尖上的“ 普法小课堂”,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广受众的“以案释法”新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吕珊珊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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