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法院启动涉金融案件“追金行动” 力促金融债权有效兑现

烟台晚报 2019-05-05 09:0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珑李鑫摄影报道)4月30日凌晨4点,海阳市人民法院楼前,12辆警车警灯闪烁,4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整装待发。为期一年的涉金融案件“追金行动”集中执行拉开了帷幕。

当日,该院共对6案6人采取了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执行到位金额127万余元,有10余名被执行人闻讯后,慑于执行威力,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追金行动”取得良好开端。“我们要想尽千方百计,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最大限度地兑现金融债权,最大限度兑现法院判决,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海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涛在夜幕中向执行干警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干警们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大执行力度,为维护海阳市安全稳定的金融秩序做出贡献。

凌晨4点20分,40多名执行干警以“兵团压境”之势兵分两路,警灯闪烁、警笛长鸣,迅速奔赴海阳市留格庄镇、盘石店镇、辛安镇等地开展执行。

留格庄镇江家村的被执行人江某被警笛从睡梦中惊醒。执行干警向江某表明身份并出示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希望其配合工作,若不配合,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但江某始终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遂依法出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全面搜查,最终从江某住所搜出银行卡、存折以及现金7500余元,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江某所有的一辆车辆进行了查封和扣押,并将江某拘传至人民法院。

在留格庄镇梁家村,通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梁某转变了之前的“赖账”观念,打算尽快凑钱履行。在盘石店镇嘴子前村,被执行人薛某(女)迫于执行压力威慑,当场交付执行案款1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下案款将于年底前分批交付完毕。随后,执行干警到达辛安镇古头庄村,对被执行人张某房产一宗予以查封。

今年以来,海阳法院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开展涉金融案件“追金行动”,最大限度保障和实现金融债权,不断促进金融市场安全稳定。在执行工作中,组建专项执行团队,对涉金融执行案件集中管理、集中执行,改变以往“散兵游勇”式执行,持续“兵团作战”,形成“执行一案,震慑一片、轰动一方”的效果。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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