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农民非法贩鞭被查处
本报讯(YMG记者李珑通讯员张元鹏)为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维护春节期间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海阳市公安局郭城派出所民警近日展开了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查处了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
1月17日,民警正在辖区内对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摸排,这时一辆满载有烟花爆竹的农用三轮车突然进入民警视线,此时的违法行为人正在用一蓝色篷布对这一车烟花爆竹进行蒙盖遮挡,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堵截。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4件,价值1900余元。
经查,违法行为人姜某,郭城镇柳树村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从栖霞市桃村镇购进了一批烟花爆竹,并驾驶自己的农用三轮车将其运回郭城镇,姜某深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仍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自己过年燃放以及低价出售给他人,没想到被公安机关查获。
当地公安机关现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姜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并对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经营、运输都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购买要通过正规渠道,一旦发现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逄苗通讯员新涛雅静)“以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繁多,需要跑好多窗口,排好长时间的队,现在办理业务又...
海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海阳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