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恶性肿瘤如何办理大病统筹?

烟台晚报 2018-11-22 08:32 大字

咨询:我家属是海阳的,现居住在烟台芝罘区,前期查出患膀胱癌,并已在中医院手术,现已出院。他后期需要继续相关治疗,打算办理大病统筹。请问需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烟台市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符合《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认定细则》认定标准的,可由就医的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医保办印章。参保人员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认定申请表》。3、本人半年内住院病例有效复印件。4、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根据您提到的情况,请提供上述材料至海阳市社保中心办理。咨询:今年7月份在原籍(省内外市)生育,8月13号已办理完报销相关手续,无社保卡,办理了中国银行卡,咨询报销和津贴什么时候到账?如何查询和收到通知?

答复:烟台市参保人员异地生育的,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每月月底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内(或指定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到所属银行柜台取现。咨询:我之前在济南工作,原来的公司缴纳生育保险三年多时间,今年来烟台工作了,新单位也给缴纳生育保险了,而且我换工作期间从未断缴社保。我目前新单位缴纳生育保险不满一年的时间,那么我生孩子的时候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领取生育津贴?另外,如果我去济南医院生孩子,会影响我的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吗?

答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将济南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转移至烟台市,并出具当地生育保险缴费证明,经烟台市社保机构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女职工回原籍或异地工作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要生育前一个月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生育登记备案,经审核批准在异地生育的住院医疗费用,按35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报销;未经审批异地生育的,生育医疗费不予报销,其他待遇正常享受。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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