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的私欲 致命的侥幸 烟台市铁路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林亭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王林亭,烟台市铁路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54岁临近退休却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收受他人钱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公职。
留置调查期间,王林亭常常掩面痛哭,一遍又一遍地说:“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自己非常后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时候,再沉痛地懊悔,也已经晚了。拿公权谋私利忏悔:“为了一时一事,心态发生变化,心理开始扭曲,自以为是,而不是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不是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整天跑自己的事,想自己的事,开始有了贪腐的念头。”私心是百病之源。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私心是腐蚀剂,是贪欲的引子,是触犯纪律底线的诱因。
王林亭参加工作之初,干劲十足,用他自己的话说,“满脑子没有杂念,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家对老人顾不上,也觉得是一种幸福。”然而随着职务的提升,私欲渐渐在他的心里跃动,任乡镇党委书记的最后几年,他用在学习工作上的时间少了,倒是常动心思琢磨着利用手里的权力做生意赚钱。2002年3月,王林亭以亲戚名义出资,与人合伙购买了一台工程自卸车,他利用职务便利承揽工程,合伙人负责施工,2004年春节前至2012年5月,分4次提取工程利润共计人民币80万元,用于家庭购买房屋、车辆等支出。权力,俨然成了他谋私的工具。
私欲不加约束,就会愈演愈烈,得陇望蜀,引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渐渐地,王林亭已经不满足于做生意赚取的钱财,开始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承揽及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于2011年至2014年,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190余万元。任烟台市铁路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后,眼前的工作做还是不做,更是都要用“利”字来衡量,“除了领导安排的工作,对自己有利的,哪怕能得到一顿饭、两条烟也去做;对自己没有利的,找一千个一万个理由不做,去拖,还觉得自己是应该的。”权力,在他的心里已然成为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作为交易的筹码,也可以随心所欲、任性发挥。
王林亭说,“从政以后,每次职务提升,妈妈第一句话从不是祝贺,而是每次都说要感谢组织对你的信任,千万不要权力大了要人家的东西。”可惜的是,他表面应诺,私底下一点也没听进去。他忘记了组织赋予他权力,无论在哪个岗位,都是信任,是重托,是寄予厚望,是相信也希望他能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一如既往地保持当初埋头工作、为民服务干实事的一腔热情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私欲蒙蔽了初心,冲淡了敬畏,破坏了规矩,辜负了信任,更毁掉了自己,伤害了家人。攀比导致心理失衡忏悔:“随着职务的调整,我以县级岗位调到了市直部门工作,我应该珍惜这次机会,不应该降低自己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要求。”从海阳市旅游度假区管委主任调任烟台市地方铁路筹建办副主任,原本正常的岗位调整,在王林亭看来,却是从“说一不二”的一把手调成了二级事业单位的副职,心里多少有些失落。“自认为政治生命就这样了,不可能再获提拔了。”“又是个副职,干好干坏无所谓了。”这种失落感,在看到同期干工作的朋友比自己提拔快的时候进一步加剧,感到自己“失去优越感,落后了”。“当看到大城市的灯红酒绿和自己的生活环境,感到差异很大,特别是女儿在北京还没有房子,心里就不平衡。”“凭什么我就比别人挣得少,凭能力凭贡献我都不比别人差,生活条件却比别人差得比较大。”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觉得以前埋头苦干,付出那么多,“真是傻乎乎的,为他人做嫁衣裳”。
思想出现问题,行为就有变化。“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爱去不去”,“主要精力和时间,大部分用于找朋友研究经商挣钱的问题”,“回海阳联系帮助过的开发商给他们干工程挣钱”,“过去不敢收、不敢要的,现在来者不拒”……以对金钱近乎狂热的追逐补偿自己极度失衡的内心。饮鸩止渴,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将他从迷途推向了深渊。
王林亭的失衡源于错误攀比,与从前的岗位比权力大小,与同级提拔快的同志比职务高低,与围猎在身边的老板比财富多少……这种“比”法,等于钻进了人生的死胡同,越比越有怨气,心理越失衡。“比”本身没有错,但要校正“比”的心态,选准“比”的参照系。正确的“比”,是“德比于天,欲比于下”,不比权力比能力,不比职务比作风,不比财富比贡献,在“比”中认清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取长补短,夙兴夜寐,勇往直前。聪明反被聪明误忏悔:“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作聪明,变相通过并不高明的手段叫别人代替先放在那里,待时机成熟再去拿。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后还是得到法律的制裁。”党纪国法不是儿戏。王林亭在实施贪腐行为之前,心里也很矛盾,“又想得到,又怕出事”。他深知其严重后果,起初面对私交甚好的开发商送到嘴边的“肥肉”,也曾拒绝过,但在自以为找到了天衣无缝的隐蔽手段后,还是张开了贪欲之口。
他自认为高明的手段是,把自己撇清,不直接经手,通过控制人来控制钱。利用职权给他人提供帮助,他人送的“感谢费”,都由朋友谭某代收保管。在王林亭看来,谭某是为数不多,在自己调任铁路建设局副局长后依然经常来“看望”他的铁哥们儿;自己也曾多次利用在海阳市旅游度假区任职的影响,帮助谭某承揽工程。既然自己对他有恩,他也从自己这里得到过不少好处,如此“牢固”的关系,对方肯定不会说出去,于是,铁哥们儿谭某就成了王林亭捞钱捞财的“代收人”。
2011年5月,开发商高某为感谢王林亭在地产项目中曾多次提供的帮助和照顾,提出要送他一套联排别墅。因害怕出事,王林亭起初一口回绝了。但高某劝说,“你用别人的身份证来办购房手续,这样就查不出你名下有这套房子。”王林亭动心了,于是在谭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成了这套价值近80万元别墅的“被购房人”。手续办好后,王林亭没有实际使用,合同、发票也一直放在高某手里。
就这样,“反正不在我名下”的幼稚想法,成了王林亭内心中违纪违法的“挡箭牌”。同样的手段,王林亭接二连三地使用。要求王某将99万元的感谢费,以工程款的名义打给谭某公司账户,待自己有需要时再跟谭某要;向赵某索要的10万元感谢费,则要求其直接把钱打到养海参的朋友王某的公司,自己则直接去王某处拿海参吃……
党的十八大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身边几个朋友陆续被审查调查,尤其是在老领导、铁路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顾维良出事后,王林亭害怕组织查到自己,经常整晚整晚地睡不着,盘算着怎么样能顺利地蒙混过关。
思来想去,2016年8月,他向组织递交了辞职申请,天真地幻想着辞职以后自己就不在组织监督的名单之列了,得到的东西慢慢拿回去,组织也不会注意。不得不说,正是自作聪明、心存侥幸,使得王林亭安心地陷入自欺欺人的困局,固守着一厢情愿的错误认知,编织着名利双收的黄粱美梦。
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侥幸都是徒劳,手段再隐蔽也难逃惩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是一条铁律。2018年6月,王林亭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除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外,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如果法律上允许,哪怕贷款或卖房子能换回自由我都心甘情愿,我真后悔!”过去填补内心私欲、平复失衡心理的非法所得,如今在王林亭眼里都成了烫手山芋。自认为安全的手段在铁的事实面前不攻自破。“今天不出问题,明天也要出问题,那是早晚的事。”高墙铁窗之内,或许他还会有更深的悔悟。YMG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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