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男子无证驾驶去接人被处罚
本报讯(YMG记者李泉江通讯员刘慧晶摄影报道)11月13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办结一起无证驾驶行政拘留案件,严厉打击了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3日17时,海阳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海阳西收费站对一辆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当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声称自己因为粗心忘记携带。随后在民警要求下,该驾驶员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件,配合民警查询。经警务平台查询后得知,该车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驾驶员连忙解释称,自己平时并不驾驶机动车,因临时到海阳市里接人,就抱有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没想到却被民警当场查获。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对该驾驶员无证驾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该驾驶员说明无证驾驶的危害性,驾驶员非常配合地完成了案件询问、笔录制作等办案流程。
随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至海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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