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敬业为民是他的本色

延安日报 2014-09-19 22:41 大字

“我最佩服他的就是认真敬业,每次接到新的案子,他都会不分昼夜加班加点查找资料,哪怕是半夜,只要他想到什么疑点,都会打电话询问当事人。”这是高晓峰十几年来的好友兼同事徐润平对他的评价。

虽然法律援助案件不收费,但是,高晓峰在办案中同样认真负责。在几年前办理的一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通过会见被告人,发现被告人有一般立功表现,但是侦查机关在案卷中没有收集该立功表现的材料,他在开庭前及时调查补充,最终使法院认定了该立功行为,并给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在刑事案件辩护中,也有很多案件无罪辩护成功,当事人最终被无罪释放。

2009年,家住子长县涧峪岔的高某找到高晓峰,让

其为儿子小杰辩护。高某的儿子于2009年12月6日伙同其他三人实施了抢劫行为,随后被逮捕。《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高晓峰了解到,高某儿子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1996年2月9日,按照这个出生日期,他儿子在案发时不满十四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是高某和岳父案发前曾在公安局录的一次笔录中说,小杰生于1994年2月9日,按照这个出生日期,小杰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

受理案件后,高晓峰经过认真搜集高某年龄方面的证据,最后从高某一家的户口本上发现,小杰同胞哥哥的户籍登记出生日期是1993年6月25日,如果按照检

察院起诉认定的小杰出生日期为1994年2月9日,则小杰哥哥的出生日期和小杰的出生日期中间只间隔7个月15天,这是众所周知不可能的事。所以法院在审理时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依法宣告小杰无罪释放。

儿子被无罪释放,高某一家特别感激高晓峰。之后高某有事没事、逢年过节都会联系高晓峰。不管村上遇到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或者他自己遇到问题,他都会第一时间打电话咨询高晓峰,高晓峰也不管多忙,都义不容辞地当起了他的“免费法律顾问”。他还乐呵呵地说:“都是农民,没多少文化,他打电话给你,说明他信任你,没把你当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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