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杨庄科保障房小区 燃气公司占一整栋楼 房管局承认入住前未通过资格审批
燃气公司占了整栋2号楼华商报记者 赵国强 摄
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赵国强)今年5月,在未通过资格审批的情况下,志丹县杨庄科保障房小区2号楼整栋楼被燃气公司所占。对此,志丹县房管局局长郭兆丰表示:“随后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再进行调整。”
住户:燃气公司占了保障房小区一栋楼
近日,有知情人士反映,杨庄科保障房小区是志丹县为低收入困难群众修建的安置小区,入住者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批。自今年5月份以来,该小区2号楼整栋楼却被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志丹分公司所占,入住的该公司职工未通过志丹县房管局的资格审批,引发群众不满。
11月2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杨庄科保障房小区,在燃气公司职工居住的2号楼楼牌号下方是“陕西省安居工程”一行字和绿色的LOGO。该栋楼2单元一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他的爱人是燃气公司的职工,他们一家人就居住于此。
小区一住户说:“燃气公司的职工收入在志丹县还算不错的,却占了整整一栋楼,而很多困难户却没资格住进来,这太不公平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入住该小区2号楼的燃气公司职工共计40多人,有临时工,也有正式工,其中一些人已经将房屋转租。
房管局: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再调整
当日下午3时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志丹分公司综合办副主任张应龙称,经理不在。记者询问是否有值班领导,对方说:“你采访的事,我们公司的人都不清楚。”随后冲来3名男子围住记者,质问是否在门卫处登记,在门卫处查明登记记录后,才予以放行。
当日下午5时许,郭兆丰表示,杨庄科保障房小区既有廉租房也有公租房,其中廉租房168套、公租房528套,燃气公司入住的是2号楼整栋楼,属于公租房,共计48套,今年5月入住,入住该栋楼的燃气公司职工之前未通过资格审批,其中有符合条件的,也有不符合条件的,房管局保障房中心“随后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再进行调整”。
知情人士:有人卖廉租房,称房主是“科级干部”
与此同时,知情人士还向记者反映,志丹县怡祥苑小区是廉租房小区,而取得该小区租住资格的人有部分是领导干部的亲属,而且存在转卖、转租廉租房等乱象。
2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怡祥苑小区发现,该小区大门入口悬挂的金属牌上,工程名称一栏明确印有“廉租房项目”字样,金属牌下方的广告栏中,贴有招租房屋等信息。记者在广告栏前观察时,一名男子从门卫室出来,询问是不是要租房。记者点头称是,对方接着问:“那你买不买?这里刚好一套房子要卖。”记者询问多少钱一套,对方回答:“12万。”记者提出顾虑:“这是廉租房,买了怕不保险吧?”男子表示:“这个你不用担心,房主是一个科级干部。”在记者的追问下,随后该男子说出了房主的全名,经核实了解,其确为志丹县的一名科级干部,对于房子是否登记在该干部名下,男子表示:“这个我不太清楚。”
郭兆丰表示,廉租房不允许转租、转卖,对于干部家属申领廉租房、转卖、转租廉租房等乱象,将专门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此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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