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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商店,物美价廉靠的是什么? ——志丹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采访札记

延安日报 2013-11-23 22:57 大字

◇本报记者孙世忠

记者

编者按:以蔬菜为主包括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不只是影响着CPI的走势,更重要的是对群众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群众生活必需品,是一个经济概念,同时又具有实实在在的民生意义。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其价格必然遵从价值规律的要求,必然是价值、稀缺性与供求关系共同作用的表现。价值规律讲的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但“必需品”的限制,使得政府绝不能让价格与价值在理论上的合理背离相差太远,政府有责任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尊重和服从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如何调控生活必需品价格,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推出,体现了政府在这方面的努力与探索。作为试点县之一,志丹县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平价商店建设试点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今年,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在榆林市全面推开,各县区相继在县城建立一到两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初步实现了平价商店的全覆盖。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意见》,从2012年开始,榆林市选择志丹、吴起、黄陵三县作为试点积极探索,为全市全面推开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摸索经验。近日,记者对试点县之一的志丹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进行了采访调查。

2012年12月4日,志丹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在东升超市一店、二店挂牌。一店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营业面积为600㎡,二店面积为200㎡,经营平价粮油肉禽类不低于15种,平均销售价格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经营平价蔬菜类不低于30种,平均销售价格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且质量好于农贸市场,群众感受到了真平价、真实惠。平价商店的低价带旺了人气,使销售业绩大幅增长,东升超市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营业额比之前增长了15%左右。精明的商家从中看到商机,主动把蔬菜食品之外的一部分生活日用品也纳入平价销售范围,带动营业额整体大幅提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俗话讲,一分价钱一分货。那么,志丹县在试点工作中是如何保证物美价廉的呢?

据了解,加大扶持力度、减少流通环节、严格规范管理,这是志丹县平价商店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加大扶持力度——

近三年来,志丹县价调基金征收接近3000万元,每年70%以上都用在了棚栽业建设上,先后建成金丁胡兴庄万亩农业示范园、顺宁镇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杏河镇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建成大棚3961余棚、弓棚8059座,年产蔬菜5.6万吨。原来该县80%以上的蔬菜靠外调,现在已基本满足居民需求,特别是冬天也能吃上本地的新鲜蔬菜。扶持建成舍饲养羊专业村200个、专业户2930户、羊子育肥大户33户,50头以上养猪大户68户,2000只以上养鸡大户27户,年出栏羊8万只、猪5万

头、鸡17万只、鸡蛋1650吨。通过对棚栽业和养殖业的大力扶持,为平价商店提供了充分的货源保障,有效地平抑了市场价格,丰富了居民的“菜篮子”。

在政策扶持方面,首先是价格优惠。对与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产销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相关的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在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严格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及冷藏设施的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用电价格。其次是差价补贴。当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组织调运并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投放市场、实现保供稳价目标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对差价给予补贴。再次是开办补贴。凡在志丹县开办平价商店,取得政府主管部门资质认定并签订协议的,根据平价商店的经营面积、销售品种、数量等情况核定,一次性给予2万至10万元的开办补贴。

减少流通环节——

在平价商店建设过程中,志丹县下功夫学习消化广东省的经验,扭住了“减少流通环节”这一核心。县物价局协调价调基金扶持建设的蔬菜生产基地与平价商店签订购销合同,农户以低于市场批发价的优惠直接向平价商店供货,实现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利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金丁胡兴庄社区蔬菜专业合作社、顺宁镇兴发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产销对接搭建便捷平台,实现集中配送,保证了充足的货源,降低了流通成本。

按照产销对接协议,一方面使平价商店能以低于市场批发价格直接从农户手中进货,在第一环节实现了“低价进货”,保护了商家的积极性。同时,当市场批价低于合同收购价时,平价商店必须以市场批发价收购农副产品,以低于市场零售价向群众出售,亏额部分由企业累积盈余补充,政府视市场情况酌情给予补助。这样,商家的赚与赔有机统一起来,又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确保了平价商品低于市场零售价销售的总要求。

此外,对于外调货源,县物价局积极向经销商提供产地信息,帮助他们直接与省

内、省外的大型蔬菜生产基础取得联系,以相对低的价格组织货源,确保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保持在一个相对低的水平,起到了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

严格规范管理——

在平价商店管理中,志丹县物价局突出四项措施,确保平价商店规范运转。一是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参与平价商店建设经营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在价格发生异动时承担稳价惠民责任,并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补贴。二是要求平价商店要建立健全内部台账资料,台账内容包括平价品种、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等。平价商店每天上午营业前向价格部门报送前一天的平价品种、销售价格、销售数量。三是日常监管做到“四统一”,统一标识和装潢风格,门面标牌统一以浅绿色作底,深绿色字,写有“志丹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字样。统一明码标价,平价产品必须做到一货一价,一价一签,价货签相符。统一做好价格对照,物价部门在平价商店配备两名专门采价员,将市场价格与平价商店价格进行对比,并在超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方便群众购买和监督。统一目录管理,对平价商店经营的农产品实行目录管理,以粮油蔬菜为主,根据不同季节适时调整。四是对建成的平价商店实行等级考核,每年一次,采取抽查日常监测对比记录、巡查检查记录及举报投诉情况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进行评扣分,根据评扣分结果评定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级,与补贴直接挂勾。凡考核评定为一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可享受年度政府扶持补贴,由价格主管部门授予“平价商店示范店”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二级店,可享受年度政府扶持补贴,不予奖励;三级店扣除年度政府扶持补贴的10%,责令限期整改;四级店取消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资格。

志丹县物价局局长李七星总结说,加大扶持力度是基础,减少流通环节是关键,严格规范管理是保障,这三条,缺一不可。

平价商店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等途径,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店,是平抑物价、维护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载体。鼓励和支持平价商店建设,有利于稳定市场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利于畅通农产品产销渠道,缓本报记者

解农民“卖菜难”问题;有利于规范农副产品流通秩序,降低经营成本,缓解群众“买菜贵”孙世

问题有利于培育保供稳价载忠;

体,创新市场价格监管的方法和途径。

价格又便宜、品质有保证,这是群众认可平价商店的理由。于是有人就提出,这样的平价商店越多越好,群众越方便购买到价廉物美的生活必需品。可是我们想一想,建设一家平价商店,政府的扶持优惠和投入不是一个小数目,不说政府没有能力让平价商店遍地开花,即使有这个财力物力,能不能这样做呢?

志丹县物价局局长李七星给出否定的回答:往通俗地讲,如果每个商店都是平价商店,那也就无所谓“平价”一说了。让群众买到价廉物美的生活必需品,只是平价商店的一个功效,但平价商店的意义更在于通过示范引导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般地不使用行政手段限制竞争性商品价格,在对事关群众生活的必需品价格的监控平抑上,平价商店通过合理布点直接引导消费流来间接地在总体上降低生活必需品消费价格。一句话,平价商店体系完整的城镇,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还是会存在差异的,但这种差异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出现“冒价”了。

由此可以看出,平价商店的推出,体现了政府规范引导市场价格水平的提高,值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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