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同舟共济谋发展 ——志丹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延安日报 2012-02-15 13:46 大字

志丹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从2007年10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届初“政通人和、和谐有序、富有活力、科学发展”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大县、文化名县、经济强县的重大战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志丹做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科学发展行使法定职责抓重点议大事的能力有了新提高

本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进志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决定之前重调研、决定之中讲民主、决定之后抓督办、决定事项重实效”的原则,依法行使决定权。本届共召开主任会议53次、常委会会议3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80余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30余次,形成调查调研报告20余

个,依法作出审议意见及决议55项。

坚持把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作为监督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基本任务,定期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报告,适时作出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决议。以审议《城市规划法》为切入点,调查掌握县城规划滞后的状况,提出尽快修编县城总体规划的建议。从目标定位、功能布局及建设重点等方面,审查批准《志丹县城2007-2020年总体规划》议案。

——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关注民生依法监督的实效性有了新增强

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志丹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关注民生与政府施政同频共振,把政府工作的难点作为人大支持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人大关注的焦点,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支持、监督、保障促发展,以亲民、为民、惠民保和谐。

通过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重视养老、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践行为民宗旨,努力增进民惠。通过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保证了相关法律法规在该县的贯

彻实施,并对县政府依法行政、法制政府建设,县检察院民事审判工作、县法院基层法庭建设4项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和听取汇报,同时听取“五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报告,努力奠定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法制基础。坚持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重要渠道,作为检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晴雨表,努力畅通民意渠道,切实化解民忧。

——突出主体地位丰富活动形式代表工作有了新进步

(下转第四版)

柴志应 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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