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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养儿防老﹄到﹃少生快富﹄的嬗变 —志丹县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破解计划生育难题

延安日报 2010-08-21 14:04 大字

受传统观念影响,“养儿为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依然在我国的广大农村长期存在。于是,部分农民不顾政策,千方百计“生儿”成了困扰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道难题。养儿为防老,担心老无所养,在志丹的农村也不例外。

志丹县是西部百强县、陕西十强县,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志丹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与社会、统筹人与社会,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农民走出思想禁锢,想方设法破解“养儿防老”的计划生育难题。

早在2005年,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出台之后,志丹县从中受到启发,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探索计划生育利益胡晓鹤导向新机制,出台了两条优惠政策:一是从2005年起率先将独生子女保

健费额度提高到20元。二是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农村双女绝育户夫李树文妇双方每人每月50元奖励扶助制度,

从绝育手术下月起执行。并且在年满60岁享受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以后,县上的奖励扶助政策继续执行,实行“双轨制”。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重点解决农村双女绝育户的养老问题,不同程度上激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以帮助广大群众从“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中走出来。这些奖励扶助政策的执行,开启了志丹从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的历史性变革之路。

两项优惠政策实施以来,解决了部分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对于更多的农村计生家庭来说政策的覆盖面还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2008年志丹县出台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将民政、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整合,重新制定了包含奖励扶助和生育关怀两方面的14条优惠政策,以真情回报育龄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意见》首次将医学上认定不能再生育的农村双女户、独女户以及55周岁以上终身不孕(育)抱养一个孩子的家庭全部纳入县级奖励扶助范围。并且提高双女绝育残疾户的奖励扶助额度,对已经享受奖励扶助的双女绝育户,父母一方残疾并且失去劳动能力的家庭,扶助额度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   (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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