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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8起腐败案件

三秦都市报 2015-12-22 07:47 大字

本报讯(记者赵蕾)昨日,省纪委通报延安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7起案例都是来自村级干部,除村支书、村主任外,还出现了小组长违纪身影。

这些案件包括:延长县罗子山镇任鲁儿村支部书记冯社平,在担任该村村主任期间,长期不公开村上财务,未按规定将村集体收入31360元纳入村财镇监管,直接支出27119元,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延长县郭旗乡陈旗村原村主任段永平,将2012年拨付给村上的扶贫包村道路维修资金3.5万元未入村集体账户,直接支付道路维修费23685元,剩余9771.5元一直存于个人账户,直至2015年4月用于村务开支,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塞县坪桥镇李宝塔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民,于2014年以村集体名义向在本村实施石油开发的工程队收取22口井眼协调费11000元,直接支付本村修建果园费用5000元,剩余6000元由其个人保管,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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